第(3/3)頁 但是,想不到卻因此給自己惹下禍端。 首飾品店丟了一件很值錢的首飾,掌柜的報了官,官府派人查案。辦案人也確實很認真,經過認真勘察,排出了有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既然是內部人作案,辦案人員把目光轉向內部。 除了唐傳文,首飾品店還有幾個伙計。 辦案人員下了很大的功夫,也查了很長時間,最后的結果是:包括唐傳文在內,沒找到任何饒作案證據。 官府辦案的,姓林,人稱林鋪頭,號稱神探。是個好大喜功的人,把自己的名聲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一個這么簡單的案子都破不了,還叫什么神探?也就是,經他手的案子是不能不破的。沒找到犯罪證據,怎么辦? 神探畢竟是神探,找不到證據可以推理,可以靠豐富的想象力想象,可以憑空推測。 不管是推理、想象,還是推測,最后的結果是唐傳文被確定為罪犯。 而定罪的根據就是他每都第一個到,最后一個離開。 神探的理由很充足:第一,一個人每都第一個到,最后一個離開,這容易嗎?肯定不容易,但這個人做到了。明什么?明這人和別人不一樣。不一樣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別人都沒做案他做案呢?神探沒。就只能靠別人自己去想象了。 第二,一個人每都第一個到,最后一個離開,這人總得圖點什么?他圖什么呢? 神探問掌柜:“每第一個到,最后一個離開,給獎勵嗎?” 掌柜的連連搖頭,不給,也沒給過。 聽了掌柜的話,神探眼睛一亮,“還是呀?事情不是很明顯嗎?” 至于事情是怎么個明顯法,神探又沒。但他的表情已經告訴大家,這還需要嗎?看來,有很多事情是只可意會,不能言傳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這個人每都第一個到,最后一個離開,他就有了充足的作案時間,就使他得到撩獨厚的作案條件。 至于有條件作案和作沒作案,是不是一會事?沒有人問,神探當然也就更沒有必要了。 總而言之,唐傳文被抓到官府。 自己沒做他當然死不承認,但神探有辦法:“不讓他吃點苦頭,他能認帳嗎?” 于是官府就用重刑逼供,唐傳文一開始還能挺著,但他終究是血肉之軀而不是鋼鐵鑄就,最后受不了沒完沒聊嚴刑拷打而招供。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