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原主今年才十七歲,正處著一個對象,男的是本村治保主任季旭倉的兒子季同林,治保主任在村里是管治安的,很有實權,六十年代的鄉村人,思想并不先進,父母都會控制子女的婚姻,父母看著好的才為準,兒子看著好的父母會原諒,女兒看著好的會被父母親人和鄉親們看不起,被稱為瘋丫頭,不要臉,浪~張的貨,不是什么好貨,女子追一個男的只要不成功,也就留下一輩子被人說笑講究的話題。 自由戀愛還是有的,得有真正疼女兒的父母,女兒才有婚姻自由,包辦婚姻并不犯法。 父母特別對女兒有掌控的欲~望,因為女兒可以給家庭換來好處,父母不易息了掌控女兒的愿望。 姑娘姓林,本名林蕭,這個時期的姑娘小學畢業的文化就不少了,沒有幾個能考上初中的。 林蕭小學畢業三年了,在生產隊勞動,人長得漂亮能干,脾氣還好,樣樣都得人緣兒。 村里不少看上林蕭的,治保主任的兒子季同林就是其中一個。 現在正跟林蕭談戀愛,馬上就要結婚了,肚子里有了小季同林。 林蕭的父母看季家是村里的有權人,林蕭并沒有看上季同林,林蕭看上了一個比季同林長得好,還是初中畢業的男子。 林蕭的父母沒有同意,季家一提親,林蕭的父母就答應了。 林蕭的父母一答應,季同林就時刻追在林蕭身邊,他不許任何人接近林蕭。 林蕭在父母的威逼下,只有答應了這門婚事。 在一次請林蕭吃飯后,把林蕭迷暈,季同林就在林蕭昏睡的情況下占了林蕭的身體。 這就定了親,季同林就要求林蕭天天讓他達到欲~望,身子破了,林蕭也就沒有再拒絕,定親一個月,藺林蕭就揣上了孩子。 對季家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不是林蕭肚子里的孩子,是因為地震城市缺人村里來了招工指標。 季同林的父親有實權跟村里的第一掌權人還是心腹,招工指標對季同林是第一個優待的。 因此林蕭可是高興一陣,對象有了城市工作,是掙錢的人了,認為是她的孩子帶來的福氣。 季同林招工走了,一去就是四個月,林蕭的肚子已經顯懷,村里人都知道她懷孕,未婚先孕在農村還是笑談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