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剩下的就是解救五個、也許是更多失蹤兒童,還有就是將罪犯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據金山港那間倉庫的房主交代,為期一個月的租金那伙人在第一天就付清了,所以在倉庫租出去以后,他這近一個月內只在十幾天前去過一次,而且沒有進去,只是在外面看了兩眼,當時他就看到了六個人和三臺車…… 至于那些嫌疑人現在是在什么時候離開的,又去了那里,他就不知道了。 —— 下午兩點,新城區分局,會議室。 骨干警力再次聚集,不過這次負責會議大方向的不是分局長老李頭,而是潘羽衣她老爹—— 海市警隊的一把手,潘陽明。 這一連串的兒童失蹤,已經引起海市高層的高度重視,各個轄區的分局都是愁眉不展了近一個月,現在有了突破口,自然需要一個大人物來主導大方向。 “他們離開時必然不會走高速,應該會走國道,甚至是一些完全沒有監控的鄉鎮級道路,所以我們需要大量的警力去設卡檢查。”有人率先發言道:“我建議立即申請通緝令,以最高等級上發到我們的內部網,這樣既可以請求全國各地的警力來協助追緝,還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消息走漏出去?!? “不行,這樣所需要耗費的警力實在太過于龐大,而且短時間內絕對不可能完成布控?!币粋€年長的警察反對道:“再說我們根本不知道嫌犯的目的地是哪,根據技術人員采取現場的痕跡推測結果,嫌犯大概是在今天凌晨一點就已經從金山港的倉庫撤離,這么長的時間過去了,說不定他們早已經到達了他們要去的目的地,現在設卡盤查根本來不及。” “那我們也可以讓各地警方盤查監控??!”最先發言的警察有些不服氣道:“我就不信他們能一直躲在車子里不出來,能躲掉全國所有的監控?!? “還是不行。”又有人持反對意見道:“就算他們現在出現在某座城市,被某一處的監控拍下來,那座城市的同仁們在看到我們發的通緝令后也要一一排查城市里所以的監控。運氣好的話會很快發現,萬一運氣不好,那就至少要一兩天才能排查到,時間上太盲目了,我們等得起,但那些孩子們等不起?!? “……” 會議現場各抒起見,很多人都提出了意見,但大多數都不能采用。 不是意見不夠好,只是不適時候。 正如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刑警所說的一樣:“我們現在最揮霍不起的就是時間,所以必須要盡快確定嫌犯離開海市后到底去了哪里?”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