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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乃木坂46合同會社的職務執行者今野義雄,有三個問題想請教林企畫官。”
在座談會開始之前的接待環節中,林真秀就覺得今野義雄有些眼熟——不是第12單選拔發表那一期番組,那次只能看到有些花白頭發的背影,憑借年輕人的超強記憶力,他很快想起確實打過兩次照面,而且都是在握手會上:一次對方站在松村沙友理的身邊,一次從衛藤美彩身后走過。
沒想到居然不經意見過,林真秀覺得挺有趣,態度就比對陌生人更好一點。雖然他和堀未央奈關系好,但作為一個理智的成年人,看了握手會成績后,林真秀并不認為今野義雄站在資方的立場上做錯了什么,最多也就是審核第12單選拔發表那期番組時,對那張歷任center的半邊頭像沒有表態,但這事情說到底也是一件小事,不是什么不可原諒的錯誤,于是他微笑做了個請說的手勢,“今野桑請說。”
然而這笑容讓今野義雄有些毛骨悚然,感覺就像是見到了狼外婆一樣——他一直擔心對方已經向自己手下的小偶像暗中張開獠牙,現在怎么看林真秀怎么覺得可疑,怎么都覺得有深意。
“第一個問題是,這次討論的觀摩和之后的合作,到底是政治行為還是商業行為?”
這個問題歸根結底是在問誰出錢。如果是政治行為,那么就該是外務省出,各家會社只要出人就可以。這種合作接近于政府免費幫助推廣,各家會社肯定樂意;如果是商業行為,那么外務省也就給點補貼,大部分成本要會社自己承擔,這就需要多方面權衡才能做出決定。
對今野義雄而言,這個問題的回答還可以作為年初松村沙友理帶回來的乃木坂46中國網絡平臺推廣計劃消息的參考,用來決定是順水推舟還是裝聾作啞。
“第二個問題是,這次合作是一次性項目,還是之后一系列類似項目的開始?”
這個問題牽扯到偶像團體運營的戰略規劃。如果是前者,為此暫時調整各種企劃的推進,甚至在這個項目中虧損一點,各家會社覺得也不是不可以,就當和外務省結個善緣;如果是后者,就要基于偶像壽命周期進行整體評估,牽扯的事情太多,一樣要多方面權衡,反復討論后才能決定。
對今野義雄而言,這個問題的回答更加重要,因為這個回答可以用來判斷這次座談會是林真秀改變了主意,將推廣方向從中國轉向韓國的信號,還是林真秀將規模擴大,從中國改為中國、韓國兩個國家的預兆。這同樣會影響他的決定。
“第三個問題是,這次或者可能未來類似的合作中,外務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只是發起引導,還是會深入參與項目,例如指定時間、指定平臺、指定范圍,指定內容,指定……成員。”
這個問題比前面兩個問題更敏感,涉及到外務省會不會通過這些合作項目控制偶像團體。如果只是發起,會社就比較放心;如果會深入參與,許多會社就會直接拒絕。
對今野義雄而言,這個問題是他最關心的,用來判斷林真秀是不是有控制乃木坂46的企圖,尤其是想要通過林真秀對“指定”這個舉例的回答來試探對方這半年來不斷和成員接觸的真實用意,決定到底是堅決御敵于國門之外,還是援引為與力,借師助剿。
三個問題提出后,會議室中所有人都暗自點頭,林真秀也明白其中深意,好在早有準備,略一思考就開始了他的回答。
“關于第一個問題,文化交流·海外廣報課認為應該是一個政府引導,會社自主的商業行為。外務省會在多個方面給與協助,例如駐韓使領館會為此爭取列入兩國文化交流計劃中,協助在韓國進行宣傳,執行過程中提供人力物力配合,文化交流·海外廣報課也會在國內爭取類似的待遇,例如NHK的同步播報宣傳,文化廳的協辦支持,也會提供一些補貼,但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商業行為。”
這個回答雖然比較長,但在場所有會社代表都能排除其中的干擾內容,確認外務省不會當冤大頭,這讓每個人都感到遺憾。
“關于第二個問題,文化交流·海外廣報課認為,日本文化的海外推廣是一個長期行為,需要通過一系列成功的項目來逐步推動,其中會有許多創新嘗試。這種嘗試如果成功,可以不斷復制。如果不成功,也可以再進行其他類型的嘗試。”
這個回答聽起來婉轉,但意思明確,就是文化交流·海外廣報課不會淺嘗輒止,會長期推動類似項目。有海外推廣計劃或者重視海外市場的會社代表就有些意動。畢竟,這次不能薅羊毛,下次未必不能。這次從了,下次自家的海外活動是不是還能找外務省合作呢?
“關于第三個問題,文化交流·海外廣報課的態度很明確,商業行為就是商業行為,不會干涉會社的運營,只有在外務省發起的項目中,才會根據目標提出一些建議,但是否采用還是由會社決定,絕不會指定。”
就在各家會社代表覺得更加放心一點的時候,這個回答理所當然地出現了“當然”。
“當然,如果積極采納外務省的意見,文化交流·海外廣報課也會給與積極的回復。例如非外務省主導的海外推廣活動的贊助、協助、合作,以及……”林真秀拋出一個大誘餌,“授予諸如日本偶像傳播文化大使這樣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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