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當傻柱來到四合院后,看著烏央烏央的眾人用看生死仇人一樣的眼神看向自己時,心中驚懼的不得了。 隨即,傻柱看到了許大茂那張充滿挑釁且洋洋得意的臉。傻柱雖然不明白發生了什么事情,但明白事情都是許大茂挑起的。 正當傻柱憤怒之際,楊廠長開口說道:“傻柱,還錢!” “還錢!還錢!還我血汗錢!”眾人齊聲高呼,頗有山崩地裂的架勢,把傻柱嚇的心驚膽戰。 “我不欠你們錢啊?”傻柱一臉迷糊地問道。 “不,你欠錢,你給他們打飯每次都抖勺,抖下的飯菜不是錢嗎?”楊廠長隨即把剛才的事情說了一遍,又拿出財會統計的帳單遞給傻柱。 傻柱一看,差一點暈過去。 只見上面足足有三百六十五個人名,其名三百人是以兩分錢為基數,要賠每個人四十塊。 先前許大茂等人算的不標準,軋鋼廠每個星期都能休息一天,還有年假等法定節假日等等,況且,傻柱也不是天天打飯抖勺,只不過,這種事情誰也說不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畢竟,這種事情千年難遇,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財會。 財會的人既為了照顧大家情緒,又在自己的權責之內,來了個四舍五入,判傻柱賠償每人四十塊錢。三百人就是一萬二。 六十人是按五分錢為基數,讓傻柱賠償每人賠償一百塊,六十人就是六千; 剩下的五人包括許大茂和郭大撇子,是按一毛錢為基數要求傻柱賠款的,每人償一百塊,五人就是五百。 總帳是一萬八千五。 財會與楊廠長商議了一下,也不可能逮著傻柱往死里薅,賠錢也要根據實際情況,讓傻柱賠一萬八千五也不現實,便又仔細核算一番。 這就是一筆糊涂帳,現今又是人治,最終人說了算,楊廠長最終想到,傻柱是從賈東旭死后開始瘋狂帶飯的,至今是六年半多,快七年了,便大手一揮,把一八萬千五改成七千。 “工友們,傻柱是壞,但壞也不可能天天給大家抖勺,所以,經過我們領導班子和財會商議,最終讓傻柱賠償大家七千塊錢。”楊廠長說道。 工人們也知道自己是獅子大開口,不過,即使七千塊錢,平均到每個人身上,也差不多二十塊錢左右,這是一筆意外之財,自然表示滿意。 唯獨不滿意的恐怕只有郭大撇子等少數幾個,但是,大多人已經同意,并且想盡快拿到錢,郭大撇子當著領導的面也不敢故意扇動他人,只能默認。 傻柱兩眼一黑,差一點暈過去。 “這帳我不認!”傻柱直接把帳單給撕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