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想殺人。 不知為何有這樣的想法。第一次。 想要瘋狂的將一個人消失。 可偏偏優夜消失了。至今還是沒能見到。她去哪兒了? 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想殺人。 殺掉誰? 殺掉犯罪者。 蘇曜不怪法律,也不怪督察。 他們只是秉公執法,這無可厚非。如果是發生在別的誰的身上,自己頂多只會發出‘挺糟心’的這樣的感嘆。 但發生在自己身上,沒辦法。 就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如果要現實感,胸口的傷就是。那是要殺死自己的刀,拼命的鉆進了皮膚里,插到了心臟邊上。 如果要現實感。 那么現在就該去夏弦月的墓前看一看。 不是為了她報仇,就算只是為了自己。 開什么玩笑? 被殺過一次,第二次重傷。這能說得過去? 嗯,不是因為她,只是為了自己。 她死了無所謂,但自己受過的痛苦必須要償還給他。 如果殺了他,那之后怎么辦? 逃亡嗎? 讀檔找出一個最佳的方法嗎? 如督察所說,精神病之后會被強制送進指定的病院嚴加看管。 殺人者除此以外不必負任何責任,所有的費用如喪葬費之類的由監護人出。他家不缺錢,錢早早的就超額賠給了夏弦月的家屬。 督察沒有告訴自己變態所在的病院地址。也肯定不會告訴自己。甚至也不會告訴夏弦月的家屬。 那自己能怎么辦? 沒有怪物在,只是一個會讀檔的普通人,能怎么找到他? 就算找到了,又怎樣帶著刀進去將他殺掉? 林小彎他們除了第一天來過后,就再沒來過了。 那也無可厚非。 因為站在林小彎的角度來看自己是加害者之一,她痛恨自己。 那種人無所謂了,愛怎么想怎么想。 是第三天吧。 來了一位蘇曜沒想過的不速之客。 也沒接到通知,只是突然出現在房間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