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當三個選擇全部出現在腦海中,李晨并沒有任何的猶豫。 指使別人收買證人,是一種違法行為,手握狂徒系統的李晨才不屑于那樣做。 至于第二個選項? 那他媽也叫選項? 所以! “我選三!” 看慣了小說的選擇場景,李晨倒沒有傻呵呵的大喊出來,而是在心里與系統建立溝通 這是他第一次接手案子,沒想到竟然能遇見這么刺激的場面。 把對方當事人+律師+證人全部送進去,想想就很刺激! 看向對面的胡大志開口說道:“胡先生,您這邊的案子我接了。” ?? 胡大志又是一臉的問號。 “你剛剛不是說不行么?” 李晨聞言點后則是直接回道:“我從這家事務所離職重新掛靠關系。” 這件事對于別人來說可能畢竟麻煩,但是對于他來說,那就是一個電話的問題。 “胡先生,您的案件這邊我也清楚了。” “現在對您不利的有三點。” 李晨打開電腦書寫材料,十分正經的和對方繼續溝通。 “第一,你和出軌對象的事實。” “第二點,您找的那個私家偵探,很有可能會被作為證人出席。” “第三,照片和影像。” “審判院會傳喚小影到法庭么?” 胡大志聽完后有些緊張的看向李晨。 “小影?” “我找的女秘書。” 女秘書? 懂了… “普通的離婚案,法院通常不會傳喚第三者到開庭現場,但如果對方以重婚罪起訴您,那么第三者就肯定會達到現場接受詢問。” 李晨看了看他開口解釋說道。 起訴離婚和重婚罪起訴是兩種案子。 前者只會進行財產分割,后者… 會坐牢… 胡大志聞言忍不住皺起眉頭:“我看一下法院給我的傳票。” 李晨聽言后有些詫異:“您還沒有看過?” “沒有,我接到法院的電話,讓那邊發電子版到我的郵箱,一開始也沒當回事。” 李晨聞言后則是十分正色的說道:“缺席開庭,并不會影響審判院的判決。” “這個我知道。” 胡大志登錄自己的郵箱,開始滑動手機尋找那份電子郵件。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