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據理力爭,永不放棄-《我只為真相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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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小川也深知這一點。
所以就故意強調這一點,也是希望可以在這個節點把事情辦好。
自己可不想去上面再跑一趟。
劉思麗說道:“科長,他就是那個總分第一,但是政審不通過的川大歐小川,他說他不服我們的政審結果,來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賴科長馬上板起個臉,盯住歐小川,用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
“你要什么解釋。”
“你父親是個一個犯罪分子,你就是犯罪分子的兒子,有什么好解釋的,回去吧,我們檢察機關,不可能要你這種人的。”
歐小川不知道,這個賴科長以前也是一個檢察官,辦案多年才調到這個政工科的,他對于犯罪分子那是深惡痛絕,沒有任何的同情。
歐小川根本沒想到這個科長竟然如此素質低下,說話也是粗俗不堪,他的話明顯觸碰到了自己的痛處,讓歐小川極度不忿,本來自己還想好聲好氣,求人高抬貴手。
此刻完全沒有這個想法了。
歐小川壓抑著自己怒氣,冷冷地說道:“賴科長是吧,剛才你的話,大家都聽到了,這是對我個人的辱罵和詆毀,這已經是誹謗罪了,一個人的父親犯了罪,他的子女就應該千刀萬剮,永不超生?我父親是罪犯,所以我也是罪犯了嗎?根據《中華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你自己作為一名司法執法的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要求你即刻給我道歉,否則我會保留著對你起訴的權力,這兩個姐姐就是證人。”
這絕對不是歐小川危言聳聽,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兩個政工科的小姐姐聽了歐小川的話,都有點懵逼了。
按理說,你歐小川不是應該來求人的嗎。
你的政審那里其實領導一句話,人家說不過就不過的,你這樣搞,還有回旋的余地嗎?
這個賴強也沒想到這個歐小川一個區區畢業生,竟然這么橫,而且還熟讀法條,還用法律來要挾他一個人曾經的檢察官,雖然剛才他的話確實有點過分了,但是他也不服軟。
“怎么,我的話有錯嗎,而且你小子不要以為自己讀了幾年的法律,就知道什么是誹謗罪了,你還差得遠,讓我教教你吧,我國刑法規定的誹謗罪屬情節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誹謗罪,我說你兩句,你有什么損害嗎,情節嚴重了嗎?”
歐小川不屑地回答:“賴科長,我不需要你教我這些,刑事罪名我比你熟悉,你說的情節嚴重還不簡單,我出門就去割腕自殺,或者說我得了精神病,去醫院住半個月,這就都是你對我做成傷害,到時候到了法庭,你說這個誹謗罪能成立嗎,情節夠嚴重嗎?”
“你~”這賴強一下啞口無言,整個臉有點不好看。
有過多年辦案經驗的賴強,知道歐小川說的就是事情,很多事情,法官就是以客觀事實為第一判斷要素。
眼前的這個歐小川,還真把他拿捏了。
“小強,今年的招新錄用到了哪一步了,什么時候能把人招來,每個部門負責人都跟我抱怨說人手不夠。”正當歐小川和賴強對峙的時候,門口進來了一個中年男子,雖然不高,但是有一個氣勢,不怒自威。
賴強見到來人,馬上就變成一副孫子模樣,低頭回答:“孫檢,這個招新馬上就完成了,還有最后一步,估計八月份可以讓他們新人報道。”
“嗯,抓緊了。”這個孫檢點了點頭,馬上就打算走。
這個時候,歐小川知道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孫檢,請留步。”
歐小川,直接沖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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