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集 西施迷案-《華夏真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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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蘇山上,烏云密布。
越王勾踐率兵趕到,圍山三層。矢石如雨,烈焰飛騰。
王孫駱奉吳王之命,手打白旗,下山前至越營,請成議和,越帥范蠡不允,繼續攻打。吳王又派王孫駱下山,向越王請為附庸,聲稱愿世代事越。越王心軟,有意接受。
范蠡:當年吳王不聽子胥,請我之成,今日如何?天與不取,反受其咎,王其思之!
越王心中卻是不忍,終于接受吳國請降。遣使飭令吳王,使居于甬句之東。
夫差聞而哀嘆,向越使答道:越君若踐余社稷,滅余宗廟,寡人請先死可也。
越使以此還報,范蠡引兵大進,破關上山,俘獲夫差,押至越王中軍大帳。
吳王見越王高坐在上,激起剛愎自用本性,昂然問道:孤有何罪,不許請成,必欲殺而后快?大王豈忘二十余年前,與我有殺父深仇,吾亦允王請成,未絕越國之祀耶?
越王聞言,無語以對。
文種在側,恐越王復起憐憫之心,遂上前當面數說吳王之罪:君有大過者六,尚說無罪耶!忠臣伍子胥有功無罪,妄加誅戮,大過一也;以直言之故冤殺公孫圣,大過二也;太宰伯嚭讒佞,而無事不聽用之,大過三也;齊、晉無罪于吳,公數伐其國,大過四也;吳、越同壤相鄰,你父子無故侵伐,大過五也;越王曾親戕吳前王闔閭,公為其親子,不知報父仇,而縱敵貽患,大過六也。有此六大過,欲免于亡,得乎?昔天意以越賜吳,公不肯受;今天意復以吳賜越,越其敢違天命乎?
夫差聞至第六款大過,不由垂淚道:寡人不誅勾踐,忘記先王之仇,果為不孝之子。此天之所以棄吳也!
勾踐見夫差突顯老邁龍鐘之態,當眾泣涕不已,意頗憐憫,便道:寡人念君昔日存續越祚之情,今不殺你,請置君于甬東,并給夫婦戶數五百家,以終君之世可也。
夫差聞之,愈加傷感:君王若幸赦吳國,則吳亦越之外府。若覆我先王社稷,廢除姬氏宗廟,而以五百家何為?臣今孤老,不能從編氓之列以侍賢君,惟有死而已!吾殺忠臣伍子胥、公孫圣,今便自殺,亦太遲矣!
于是拜別越王出帳,來至營外,囑咐左右隨從:倘使死者有知,孤以何面目見子胥、公孫圣于地下哉?必重羅三幅,以掩吾面!
言罷,遂向近侍討還自己佩劍,名曰屬鏤,又名莫邪,自刎于越王帳外。
王孫駱解衣覆蓋吳王之尸,后解絲帶,自縊于傍邊林木,亦隨夫差去了。
門軍報入大帳,勾踐再三嘆息,命以侯禮葬于陽山,使三軍將士每人負土一蔂埋之。越軍三萬六千之眾,負土為墳,須臾間遂成大冢,累累如山。
安葬已畢,又流放吳王三子于龍尾山,后名為吳山里。
越王既滅吳國,由此班師還越。返國途中,行至五湖,大將軍范蠡決意辭去官職,告別越王,不再返國。
越王堅持挽留:子于越有大功,焉可離孤而去?必與我歸,共享富貴!
范蠡:臣乃道家之徒,本是閑云野鶴,因奉師命下山來助賢王,助越抗吳。今既滅吳,理當遵從師命功成身退,不敢戀念朝堂富貴。如若不然,將遭天譴,王其憐而釋之。
勾踐聞罷,五味雜陳,實出無奈,乃出言恫嚇:卿若聽吾言,與我同歸,則孤必與賢卿分國裂土;若執意不聽吾言,則當身死,妻子就戮!
范蠡哈哈笑道:下臣隨侍大王二十余載,王何只見微臣娶妻,何曾納妾,并生有子嗣?且我妻越盈之能,大王深知。自襯普天之下,有何人能擒而殺之乎?
越王轉念一想,不由愕然。
范蠡由是不從王命,自率數十人離去。去營三十里,樹林間轉出一人,容顏俏麗,飄飄欲仙,不是師妹越盈,卻是哪個?
原來此番伐吳,越盈并未隨征,早與師兄相約,待功成返師之時,便于此處相見。
夫妻二人相見大喜,攜手攬腕,并馬而奔,并于太湖下船,自此泛游五湖而去。數年之后,范蠡現身于齊國,自稱鴟夷子皮,以志伍子胥被裝于鴟夷子皮革囊,屈沉浙江之事。
范蠡離軍遠去之后,托人向越王獻書一封。勾踐便于車中展覽,見其書中略云:
古人云,大名之下,難以久居;功高蓋世,足以震主。且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以雪恥,臣必從會稽之誅。君雖不忍行此誅殺之令,臣但行不辭之意可也。
勾踐覽罷,面現古怪神色,為示不忘功臣,遂表會稽山以為范蠡奉邑。
與此同時,又有人持范蠡私書,密送于大夫文種馬前。文種拆示其書,見其略曰:
古人云,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絕不可與共樂也。子盡知其于姑蘇為仆之時窘態,且更知其嘗糞媚吳秘事,豈能久耶!今大功已就,盛名已成,緣何不去?
文種見書,再三玩味其中含義,猶豫不決。
還師歸越之后,文種苦思無計脫身,便即稱病不朝。此時便有忌其功高蓋世者,在越王面前獻讒,說文種于此時稱病不朝,是與范蠡通謀,將欲作亂。越王心知絕無此事,但自思功高不賞,于是假作信以為然,乃賜文種屬鏤之劍,并附一書。其書略云:
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只用其三,便即滅吳。其四在子,可為我從先王于地下,試之于闔閭陰魂。
文種見書,嘆息良久;復凝視屬鏤寶劍,失笑道:此乃依我之計,夫差命伍子胥自剄之劍也。天道循環,能不信乎?
于是仰天長笑,橫劍自殺。轟然倒地之后,見天上烏云聚而復散,疾馳而去。
范蠡浮舟泛湖,聞說文種之死,便知越王不能輕易放過自己,于是便與賢妻越盈引領私屬隨從,沿海北上至齊,只以鴟夷子皮為號,隱去本來面目,姓名身份,耕于東海之畔。
期年之后,越女為范蠡生下一個孩兒。范蠡再次苦身戮力,拿出當年隨勾踐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之功,養子成人,然后父子并肩治產。居無幾何,便致財產數十萬錢之巨。
齊人聞其賢能,薦于齊侯,請聘為國相。
范蠡喟然嘆道: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
乃辭相印,盡散其財,分與知友鄉黨,懷其重寶間行以去。西行止于陶邑,以為此乃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于是復改換姓名,自謂陶朱公。
父子二人又棄商就農,耕畜廢居,候時轉物,逐其什一之利。不過短短數年,復致貲累巨萬,成為齊國巨富。后世經商者,便皆奉為祖師。
鏡頭轉換,按下范蠡,復說西施女夷光。
西施貌若天仙,增半分嫌腴,減半分則瘦,為古今美人第一。
據野史記載,西子只因有心疼之病,故其眉尖常顰,令人憐惜。有村東丑女見而美之,亦捧心而效顰,人皆笑之。富人見之,閉戶不出;貧人見之,挈妻子而去。東施知美顰而不知顰之所以美,此即東施效顰之典。
西施常浣紗于水上,魚為之沉,故有沉魚之說,世人因名其溪為沉魚溪。
事件懸疑:越君勾踐圖謀復國,以吳王好色,乃用范蠡之謀,徧訪國中美色,偶得西施,驚為天人。于是飾以羅榖,教以容步,習于土城,臨于都巷。三年學服,乃獻于吳王夫差。吳王嬖之,日事游樂而廢朝政,親佞幸而遠賢良,終至國破身亡。
吳國既滅,勾踐以西子為亡國尤物,浮西子于江,令隨鴟夷以終。鴟夷者,伍子胥死而盛以鴟夷,其死西子有力,故沉西子以報子胥之忠。
若依照此說,越王勾踐在滅吳后,是將西施裝在皮囊內沉江,以報伍武子胥之忠。究其原因,是因越王認為,是西施不斷向吳王進獻諂言,方使伍子胥含冤自殺。故此破吳之后,便殺西施以報子胥,以收買吳人之心。
其實此說甚為荒唐,根本立不住腳。
西施雖然對吳有罪,對越國卻有大功,且乃是越王欽定高級間諜。焉有功成之后,殺死本國有功之女,以報敵國忠貞之臣者!實在不可理喻。
但西施沉江之說,確鑿有據。出自《墨子》:“吳起之裂,因其功也;西施之沈,因其美也。”是謂其以女色亡國,故被沉江。然而西子所傾,乃是敵國,越王因何殺之?
除被勾踐沉江之外,西施之死,更有其他五種說法,一并羅列于后。
其一,愧疚自縊說,常見于民間話本。是謂西施助越滅吳后,一面為完成使命感到欣慰,但更覺對不起吳王夫差,故陷入內疚折磨,便于越軍進城之際,自縊于館娃宮內。
其二,被范蠡帶走說,較為風行。東漢《越絕書》:“西施亡吳后復歸范蠡,同泛五湖而去。”在山東肥城陶山,據說有范蠡與西施合葬之墓。
其三,被范蠡沉湖說,不明出處。是說吳國滅亡,越王因西施美貌,欲要留于越宮。范蠡恐越王重蹈吳王覆轍,遂借越王車駕將西施騙到太湖,推下船去,溺死于太湖之中。
其四,被吳人沉江說,盛傳于吳地民間。是說越王滅吳退兵,并未顧及西施。吳人因懷滅國之恨,闖入宮中,以錦緞將西施層層裹住,沉在揚子江心。
其五,被勾踐夫人沉江說,流傳于越國民間。越王滅吳之后,夫人以為吳國滅亡根源,在于夫差沉湎于西施美色。為避免其美色殃及越國,故賜西施沉江而死。
據民間傳說,范蠡與西施愛情故事,在中國家喻戶曉,盡人皆知。但在歷史文獻中,卻找不到任何蹤跡。《國語·越語》、《越絕書》、《史記·越世家》以及《吳越春秋》,均不見范蠡與西施戀愛關系。若依史實分析,范蠡故里是在楚國三戶(今河南南陽淅川縣),西施家住越國諸暨苧蘿村,年輕時絕無會面可能,且身份懸殊,更不能成為情侶。范蠡入越后身居高官,也不太可能去諸暨會見浣沙女西施。至若勾踐下令選美,范蠡雖有見到西施機會,但關乎復國大計,自也不會循公肥私,去與西施談情說愛。
據史書記載,范蠡確有一位夫人,生有三男,但這位夫人絕不會是西施。
鏡頭閃回,補敘軼聞傳說。
范蠡護送西施進京,途中行人爭相圍觀,結果交通堵塞,寸步難行。范蠡見此盛況,心生一計,遂使西施住進路旁一幢小樓,倚窗而坐,微露半腮,而后張榜公示。其榜文云:
欲見美女者,付金一文。
告示貼出,四下轟動。來觀者排成長龍,慷慨解囊,竟有去而復返,更付款兩三次之多者,百看不厭。三日之后,觀者贊嘆而去,交通復得通暢,范相國卻得金錢無數。
范蠡此舉,首開華夏美女經濟先河。
鏡頭再次閃回,復敘民間傳說。
西施本是廣寒宮中,嫦娥掌上明珠。因奉玉帝之命,下凡拯救吳越兩國黎民,使百姓脫離連年戰亂之苦,化身為美女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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