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林安禮的存在感很奇妙; 他一路沒有言語,只默默跟隨,但眾人皆知他才是此行的正主。 一日山路行進,印第安人總能在沒有道路的山林里,發現隱隱約約的野獸行跡—— “這是野獸小徑。” “族中的老人說,山林里的野獸會朝圣雨神,只要追逐它們的足跡,就能找到巫師部族。” 對此解釋,馬克等人都不是很信服; 野獸難道就沒有窩嗎? 萬一走著走著找到人家巢穴了呢? 可除了相信他們,也別無他法。 林安禮仔細觀察一天后,有所發現,兩名向導所說并非虛言。 野獸行徑多是固定的,才能產生痕跡; 世上最初的道路,本就是動物遷徙踩踏出來的。 而大多數動物的天性本能,都會盡可能掩藏它們歸巢的路線,時而進行更替。 反之,凡出現野獸小徑的路線,多是動物集中去往某處,積年累月形成的。 朝圣的說辭暫且擺在一旁; 搜尋水源地、狩獵區域的解釋更符合動物習性。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困擾著林安禮。 眾人雙騎輪換,也花了兩天才抵達薩拉托加,入山后更不知道“巫師部族”還要走多久; 就算以總共四天的路程計算,往返一次威廉姆斯莊園的時間就是八天; 對方怎么作到每三天下一次毒的呢? 滯留紐約? 可長達四年的時間,所付出的時間成本也太大了吧? 總不可能只為了折磨報復,就四年不回家,一直呆在紐約吧。 如今的美國城鎮中雖說有印第安人的身影,但他們大多不會長時間滯留,只為交易或接取雇傭任務,才會踏足城鎮; 而且,凡是能出入城中的,多是被人所熟識的。 任何一個生面孔出現,都會引起不小的波瀾。 更別提,明知威廉姆斯被詛咒折磨,他的屬下若發現印第安人的生面孔出現,不可能不為所動。 林安禮皺眉凝思; 如果是自己全力奔襲的話,的確可以一夜趕至薩拉托加。 那蛇女的速度并不慢; 加之她對自己部族山路熟悉,以一天一夜計算,往返也需三天。 同樣不符合邏輯。 一夜歇息,眾人再次出發。 …… 1月22日。 紐約。 哈德遜河畔南岸街區,酒館林立。 這里是底層工人的溫柔鄉,酒精與美色充斥其中,糜爛且夢幻。 沃爾夫已在這里廝混了半個月。 終日與酒作伴,又馳騁賭桌之上。 到夜里,只需消費幾刀就能得到一個住處與女人的陪伴,醉生夢死。 然而,他的美夢在今日破碎。 “把這個廢物給我丟出去,這里不歡迎窮光蛋的光顧。” 幾名壯漢正將他從酒桌上拽起。 沃爾夫拼命掙扎卻不得解脫,只有無能狂怒的大喊:“法克!放開我!我在這消費了數百刀,你們不能這么對我!” 一旁人看客的嘲弄:“就他這個鬼樣子,還能拿得出幾百刀的巨款?” “哈哈哈,你不知道,這家伙是一艘商船的水手,據說去了一趟東方,攢了四年的薪水!” “結果這家伙是個爛賭鬼,半個月時間就輸光了積蓄,一文不剩!” 聽得知情人的解釋,眾人驚呼:“他真有幾百刀?” “真該死,我要有這么多錢,早就去田納西買一座農莊,滋潤的過日子了!” “聽說現在的棉花產量很不錯,幾年就能將本錢翻倍。” 周遭人無情嘲諷,只等沃爾夫被丟出酒館,就對他沒了興趣; 這樣的人在酒館街太常見了,發了筆財就膨脹的分不清東西南北; 運氣好的幡然悔悟,重頭再來; 運氣差的,就淪落街頭,變作流浪漢,憤世嫉俗。 噗通。 沃爾夫沉沉倒地,又見得酒館大門關閉,臉色怒紅:“該死的,為什么整個世界都在針對我!” 他緩緩爬起,心中也是悔恨。 四年辛苦,半個月就付之一炬,若讓他重來一遭,他一定不會這么做。 “現在怎么辦?去找格里昂他們?” 可等他想起那天分別時,三人的怨懟目光,他就怒火中燒:“那件事怎么能怪我?是羅伯特,是羅伯特那個雜種翻臉無情!” 正在這時;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