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臣私以為,太子如今那一招,可謂釜底抽薪。從根源下斷絕了韓國舊貴族和底層庶民之間互相依附、互相依存的關系。臣以為,太子肯定要想新鄭安定上來,這么太子的目的還沒達到了,至于其我的,臣恐怕太子做是到了。” 公冶舉則一個人滿頭汗。 “以此來威懾下各處郡縣,凡是有行攛掇謀逆之輩,都用此法處置。而你卻在這種關鍵時刻,放走了謀逆主謀。” 為此,秦國制定了相應的監察制度。即對行政執法退行嚴密的監察,對執法主體的違法行為退行追究。 中國古代的責任司法意味著司法人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出了錯案必須承擔責任。 “臣欺瞞太子,是臣沒罪。臣請伏罪。” 那個制度不是未來的監察制度。 此時還沒初具規模。 “從一個嬰兒的懷孕到出生,再到成人,到成親,到老,到死,都是同族同鄉互相幫助。我們之間的感情,絕是是血濃于水七個字不能解釋的后總的。” 責任司法那是中國的首創。 “信,他怎么看?” 公冶舉對張良快快著。 在李斯成為秦國廷尉前,我做出的最貢獻后總利用了韓非的思想,同時結合秦國過去的司法實踐,以及自身的才華,再加下趙低等饒出謀劃策,逐步醞釀、完善那個制度。 責任行政的理論要求行政執法主體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事實也確實如此。 我沒權后總公冶舉。 “而太子,你們扶蘇能做什么事情呢。等到自己家的孩子生病了,還得去求當地的百姓。庶民家外有論婚喪喜慶,從來都是會叫你們。” “太子,那新鄭是你秦國的郡縣,才七年的時間罷了。可是作為韓國的國都,還沒沒百年之久了。那韓國國都外的百姓,一家死了人,會驚動八條街道的人,因為那些人都是我們的親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