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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談過后,簽訂條約。
因為現在日本正是享保年間,又是在江戶本城簽訂,所以史書稱此為《江戶條約》,也叫《享保條約》。
明軍帶上了條約文書,坐船撤離江戶,而那些跟隨明軍攻城的浪人武士,倒是沒有被放棄,也跟著裝船先去大阪,從那里找住友家族幫忙,裝船帶去鹿兒島。
不,現在應該叫大明鹿州縣了。
鹿州縣的行政區劃暫時未定,因為連縣治都是新的,還得先呈奏南京,看陛下與內閣怎么定奪。
不過大概率,應該還是劃歸合灣知府管轄,漢城布政司雖然離得更近,但琉球歸臺灣,鹿州歸漢城,很容易造成海關貿易的混亂與繁瑣。
混亂繁瑣之下,就會滋生職權侵占和貪污腐敗。
伊予島薛濱沒有強行割走,也是怕貪多嚼不爛,只是一個別子銅山就足夠大明慢慢消化一陣時間了。
雖然條約規定大明這邊屬于付錢租借,而且鑄造的銅錢也是在日本進行流通。
可這畢竟是大明設置的鑄錢監,鑄出來的銅錢,理所當然也是大明通寶錢。
再加上有本地煉銅大族住友氏,可能用不了十幾二十年,日本就找不到幕府銅幣,而是全都在用大明通寶錢。
不要小看了錢的價值,利用經濟命脈來控制羈縻外藩屬國。
幕府后期但凡要與大明開戰,或者重開閉關鎖國,全國百姓、商人和貴族大名,都不會答應。
幕府送走了明軍艦隊,第一時間就開始大肆抓人,不管圍城期間,有沒有幫著明軍填埋護城河,打造攻城器械,一律都按照通敵叛國的罪名,先抓起來狠狠審問一番。
表面上幕府似乎是在秋后算賬,也的確是在秋后算賬,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卻是借此搜刮民脂民膏,填補大明索要的軍費虧空。
400萬石,就是400萬兩銀子。
雖然幕府財政收入一年也能有450萬兩,但賬不是這么算的,幕府還得養武士幕臣。
各種財政一出,400萬兩銀子的戰爭賠款,就只能落在百姓商人頭上,尤其是那些日本商人。
榨于日本商人們最后一滴血,400萬兩銀子的賠款也不是賠不出來。
只是如此一來,不僅日本商人遭了殃,日本工商業也將就此一蹶不振。
本來中國商品就比日本要更為廉價精美,現在幕府又來殺雞取卵,用于填補戰爭的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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