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6章 第二十二條-《我的金屬巨龍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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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條約生效300年后或其后的任何時候。
如果任何締約方提出要求,應共同協商,以審查條約,同時考慮到當時影響和平與安全的各種因素。
并包括根據《神圣聯盟》為維護和平與安全而制定的世界性和區域性安排。
第13條:
在條約生效60年后,締約方才可在其退約通知送交巨龍群島15年后,終止為締約方。
巨龍群島將每一份退約通知,通知其他締約方。
第14條:
本條約的大陸通用語文本和龍語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交存于巨龍群島密庫。
經正式認證的副本,將由該方轉交其他簽署方。
第15條:
本條約認同《神圣聯盟》。
第16條:
本條約認同【巨龍群島】締約方擁有對『升星之地』的『西部星木森林』、『北部紫木森林』、『東星木森林』地區獨家控制權。
第17條:
本條約認同【紫羅蘭法師聯盟】締約方擁有對『升星之地』的『恐懼高地』、『哈雷多卡』地區獨家控制權。
第18條:
未經【卡利亞魔法協會】、【巨龍群島】、【紫羅蘭法師聯盟】締約方全部同意,『神圣聯盟』其他成員不得派人進駐『升星之地』地區。
第19條:
在【巨龍群島】、【紫羅蘭法師聯盟】兩大締約方注冊的商人,才可以進入『升星之地』地區,進行投資與開發權力。
第20條:
本條約認同【卡利亞魔法協會】締約方擁有對『升星之地』的『先知燈塔』外地區獨家投資權。
......
未完待續。
第0107章預告無法拒絕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