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江三強是在第二天早上十二點,寧江縣警方還沒有接到省廳通知時進入了寧江縣縣城。 原本江三強是準備吃點東西,然后直接前往市區,可是沒想到等江三強吃完東西去車站時,寧江縣警方已經接到命令,設置路障進行搜查。 就這樣,江三強就被迫在寧江縣停留了幾天,打算等過幾天風頭過了再離開的,可是在寧江縣呆了兩天后,江三強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那就是雖然現在警方的注意力都在廣元縣那邊,但是等警方一直在廣元縣追查不到他的蹤跡時,很有可能就會懷疑他已經逃出了廣元縣。 如果真是這樣,那么下一步警方調查的重心就會從廣元縣轉移到離廣元縣最近的寧江縣來,到時候說不定寧江縣這邊就不僅僅是設置路障,更有可能是整個縣城內全面搜查。 這樣一來,他的處境就會變得很危險。 考慮到這種情況,江三強決定乘著目前警方的注意力都還在廣元縣,還沒有轉移到寧江縣時,提前離開寧江縣。 經過兩天的偵查,江三強基本上摸清了寧江縣這邊警力布置情況,相對來說,進出市區及進出廣元縣的交通路段寧江縣警方查得最嚴,安排的警力更多,一般都是兩個刑警搭配四個民警以上。 而在寧江縣進出其他區縣的交通路段,寧江縣警方就要松懈很多,考慮了半天后,最后江三強決定從豐興鎮這邊離開去康縣。 這條線路上警力布置情況,江三強也摸清楚了,就兩個民警和兩個輔警,江三強覺得以自己的偽裝能力,要瞞過兩名派出所民警,兩名輔警應該不是問題。 就在今天趁著暴雨天氣,江三強決定行動,他在租住的小旅館進行了認真的喬裝打扮后,就開著前兩天在二手維修店購買的摩托車,說到摩托車,江三強覺得自己有些大意了,他就不應該買摩托車,而應該買電動車,因為摩托車需要駕駛本,可能會引起警方更多注意。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