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身后,楊錦榮皺著眉頭,似乎在思考、權衡著什么。 良久之后他驅除了猶豫、不甘,所有的情緒化為堅毅... 直到大半年后,楊錦榮完全適應了凌晨四點起床,并將這件事作為美談說了出來。 但被楊玉同宿舍的學員當場揭穿:他從沒見過楊玉凌晨四點起床,最早也就是六點... 那一刻,楊錦榮的臉色十分精彩... 后來的一個月,每到凌晨四點,楊錦榮就會給楊玉打電話,叫他起床。 在楊玉拔了電話線后,這種情況才好了一些。 直到楊玉付出了三頓海鮮大餐,楊錦榮才停止了對他的騷擾。 當然,以上都是后話,此處暫時按下不提。 到了尖沙咀警署報道后,楊玉領到了自己的警服,和傳說中的蚊子槍——點38。 這種槍只能裝六發子彈,有效射程三十米,殺傷力也小的嚇人。 電影中黃志誠就說過,他對著兇手連開六槍。 但兇手屁事兒沒有,坐牢出來后跟著倪坤照樣風風光光、吃香的喝辣的... 要是換了楊玉手里的格洛克,這人別說繼續風光了,他連坐牢的機會都不會有。 換好衣服后,楊玉理了理褶皺,就去找自己的搭檔。 香江的軍裝巡邏通常都是兩人一組,一老一新。 在這個組里,楊玉是‘新’,另一位‘老’名叫程明剛,警長銜。 按他提前打聽到的消息,程明剛已經是十幾年的老警察了,做事穩重,性格很好,而且很擅長處理街面上的事情。 只是膽子很小,再加上時運不濟,一直沒立什么大的功勞,主要靠熬資歷升的職。 當然,也不能小看警長這個職銜,雖然它還是員佐級,但已經是大部分警員的天花板了。 第一天上班,程明剛沒給楊玉安排什么任務。 而是帶著他在街上認人,包括誰的消息靈通、誰是能合作的對象、誰是屢教不改的慣犯,以及最重要的,誰是倪家的人! 按照程明剛的原話,“對于倪家的人,能不惹就別惹。” “要是惹了,就要一棍子打死,把罪名給他做實了!” 楊玉問:“為什么?” 程明剛沒回答,而是反問道:“動物什么時候最危險?” 楊玉想了想,說道:“受傷的時候?”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