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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溫的精神力化作一只手掌,在圖雷克腦海中攪動,不,遠比那要殘忍得多,他在吞噬犯人的意識,像一頭進食的野獸,將獵物的記憶、情感統統吃掉。
這一刻,他們意志相連。
格溫嗅到一四五九年咸腥的海風,那時圖雷克·提爾頓剛滿八歲,和父母居住在莫雷島的一座沿海城鎮,生活雖稱不上富足,卻也足夠安穩。
按照常理來說,圖雷克會在成年后繼承父親的作坊,成為鎮上新的木匠,過著一眼就能看到盡頭的生活。
但五年后,大海嘯來了,在那場席卷諾蘭東部的災難中,圖雷克失去了母親,老圖雷克失去了妻子,自此一蹶不振,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從那天起,圖雷克的生活便急轉直下,他除了在作坊里幫工,打掃衛生,還要早起做飯,父親工作賺的錢都用來買酒了,他時常饑一頓飽一頓。一旦逢著父親心情不好,或是犯了一點點小過錯,換來的就是一頓毒打。
圖雷克忍耐著,他向黑夜祈禱,向大海祈禱,希望會有某個存在將他從噩夢般的生活中解救出去,但他沒有得到過任何回應,奇跡從未發生。
直到某一天,圖雷克在沉默中爆發了,他趁父親睡著時將酒精潑灑在家中各處,隨后點燃,火勢很快覆蓋了整間小屋,他站在屋子外面注視著熊熊烈火,聽著老圖雷克在臥室里發出的慘叫聲,忽然感到有些快意。
那是他第一次殺人,也正是在那天,圖雷克明白了一個道理——人與人的悲歡并不相通,當他遭受父親的虐待時,從來沒有人關心過他的生活條件、吃得怎樣,人們不在乎他人的痛苦,只樂意追求自己的歡愉,在這個世界上他唯一能夠依靠的只有自己。
半個月后,他在巷子里殺死了一個妓女,搶走她身上所有的錢財,開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離開故鄉后,他去過很多地方,韋恩登、考爾肯尼、阿爾巴...從莫雷的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在流亡途中,圖雷克鑄就了一副鐵石心腸,從始至終他的目的都只有一個,撈錢,不擇手段地撈錢。
諷刺的是,圖雷克漸漸也染上了酗酒的習慣,酒精能夠讓他忘記那些受害者臨死前的眼神,男人、女人,他已記不清那些模糊的面容,唯有鮮血的味道在鼻尖縈繞不散。
然而謀殺與搶劫總是伴隨著巨大的風險,他的惡行很快就引起了地方當局的注意,面對警衛的追捕,圖雷克不得不逃亡到格里斯島,并改名為格萊姆·斯圖爾特,成了一艘貨船上的水手,在北方河道上做貨運生意。
但嘗過鮮血的滋味后,他又怎會甘于平凡的生活?
終于在他二十三歲那年,圖雷克工作的貨船在運河上遭遇了死鰻幫,該團伙以河上搶劫、惡意破壞和走私出名,成員均為聲名狼藉的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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