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華人銀行-《我的命運改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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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季宇寧同阿梅利志一同回到香江,他這次回香江的目的是收購一家自己的銀行,因為他等的機會來了。
季宇寧的目標是華人銀行chinesebank。華人銀行是香江的周錫年1955年創辦的。周本人是首.位香江馬.會華人董事。周錫年家族也是香江著.名的華人家族。
1979年周錫年的長子去世。周的長子是當時華人銀行的實際管理者,他的去世使得銀行股東和高層人心惶惶,其后這家銀行在兩年內賣給了海外信托銀行。
海外信托銀行的創辦人是馬來西亞華人、祖籍閩省鷺島的張明添,他在馬來西亞通過經營地產﹑酒店及制造業致富。他覺得當時英國統治下的馬來西亞對華人經營銀行業限.制甚嚴,而香江的經營環境則寬松得多,便于1955年在港創辦海外信托銀行。1972年10月,海托在香江上市,大股東是張明添,此外還有恒隆銀行的莊清泉等,都是在新﹑馬﹑菲發財的閩省籍華人。1968年海托收購了周錫年家族的工.商銀行,上市后又在印度尼西亞﹑泰國﹑英國和北美設立分行。
到80年代初,海外信托銀行已自成一系,包括三家持牌銀行、兩家財務公司,在全盛時期擁有資產200億港元,存款120億港元,實力和業務量開始直逼香港第.二大華資恒生銀行。1985年海托在香江共有44間分行,11萬個存戶。
1982年2月,張明添突然病逝,他的妻子吳輝蕊及兒子張承忠和第.二大股東莊清泉不合,莊氏退出海托,張承忠家族也退出恒隆銀行。
值得注意的是,莊﹑張反.目成仇之后,恒隆銀行出現問題導致港當局的接管,海托也隨之爆發危機。
從1979年起,涉案商人葉椿齡與張明添達成協議,將其財務公司收到的美元支票售予海托。葉椿齡從1981年底開始將不能兌現的支票,以貼現方式存入海托,并利用支票過戶的“時間差”作間犯科——第.一張支票過戶前,第.二張支票就以現金存入,使第.一張支票可及時兌現。葉椿齡把他旗下財務公司收到的支票,售予海托銀行,由于在港與外地銀行兌換外幣支票,有6至8天的時間差,葉椿齡利用這幾天從事投機買賣,所賺的錢再兌現支票,其后發展至支票付款期滿前,簽發第.二張支票套.現,來兌現第.一張支票,如是者不斷開出支票。
這種利用支票過戶時間差來周轉的方法,被稱為“支票輪”,葉椿齡以此套取現金,用于炒賣黃金、股票及投資中美洲的賭.場,但是經營失敗,炒賣失手,就繼續拆東墻補西墻,不斷以“支票輪”套取海托的現金,窟窿越來越大,空頭支票面額高達6680萬美元。
1982年3月,海托發現葉椿齡沒有能力還債,本應向葉采取法律行動,并及時把銀行賬目做出撇賬,但因為損失實在太大,如公開處理,會引起審.計師及政.府的注意,小存戶也會風聞海托有危機。海托的大老.板張承忠、銀行董事局主.席黃長贊與葉椿齡串謀虛構借貸透.支,造假賬以掩飾銀行虧損。此事一直被掩蓋3年有余。
但是隨著大來財務、恒隆銀行等與海外信托銀行有密切關系的公司相繼破產或被接管,海外信托銀行的危機迅速表明化。
1984年11月,海外信托銀行將華人銀行出.售,又計劃將工.商銀行售予道亨銀行,還未能成行,便于1985年6月6日,向外宣布無力償還債項,成為繼恒隆銀行之后,第.二家被香江政.府接管的銀行。
為避免引起市民恐慌,香江政.府接管海外信托銀行之后,共動用40億元的外匯基金使其得以繼續運作,當時海托單是已知的壞賬便高達8950萬美元(近7億港元),其后查出海外信托銀行虧損高達31億元,至今已經三年半的時間。
海托案發后,葉椿齡畏罪潛逃北美,1986年被北美警方逮捕,同年5月7日被引.渡回香江受審。董事局主.席張承忠攜巨款外逃,在啟德機場遭香江警方拘捕,海托多位董事也被警方分別捉拿。海托出現危機,使1985年6月7日香江股市暴跌近90點,新加坡﹑馬來西亞股市也應聲下挫,香江和南洋都感受到了危機的影響。
季宇寧選擇收購華人銀行的時機,正是在1982年2月,海托銀行大股東張明添去世,1982年3月,海托開始為支票輪做假賬。以及4月份,海托第.二大股東恒隆銀行莊清泉退出海托之后。
季宇寧知道1982年開始,香江的地產市場不可避免地大幅滑落。
等到1982年9月底,瑪麗訪問京城后,這種地產滑落的趨勢變成了地產的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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