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雖然唐方鏡那天在法院看到劉主管被直接罵著“滾蛋”的時候就知道,對方很有可能學著要加班費,但也沒想到居然會來找自己! 兩人之前可是吵的特別厲害來著。 關鍵自己現在還不是律師,就算幾天之后的考試過了,那也還需要一年的實習期。 而律師在實習期間是不能獨立辦案的。 但是吧,唐方鏡其實很想再懟一波藍鳥公司,二審判決下來就是不執行,估計是想著自己辭職這么長時間了,肯定急等著用錢,就想著拖時間惡心一下自己。 聽起來好像很奇怪,開公司當老板居然還會這么小心眼? 然而開公司當老板和小心眼與否沒有任何關系,很多辭職仲裁的打工人都被惡心過,人家知道你缺錢,就是通過這樣的方式拖你一段時間。 打工人們辭職了就得趕緊找下一份工作,補償金其實就是這段時間里的生活費用,公司也知道,所以公司就是故意惡心他的。 錢的事還好說,主要是命快沒了! 有癌癥晚期的報告單,法院執行局肯定會加急辦,但是對方的行為讓他很不舒服,不舒服了就要報復,就這么簡單! 別扯那些沒用的,人家能做初一,你卻不能做十五,沒這道理,也不是戾氣重,只是覺得憑什么要自己大度呢? 好人就該被別人拿槍指著嗎? 唐方鏡就算在前世也不是什么真正意義上的好人,他認為自己是那種小人。 都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但小人報仇,講究的就是一個從早到晚,晚一天都不舒服! 想了想之后唐方鏡開口道:“劉主管,你想找我幫你打官司,但我不是律師,所以想問你一下,你在哪住呢?” 另一邊,藍鳥公司樓下,劉主管一臉懵逼,這打官司和在哪住關系嗎? 不過他還是說道:“我啊,我就在光明區住呢,蘭山路街道,怎么了?” 蘭山路街道……唐方鏡頓時感覺挺巧的,貌似自己也在蘭山路街道下,當然兩人所在社區肯定不同。 “我現在不是律師,但是呢,社區可以推薦我來當訴訟代理人,所以呢,如果你想讓我幫忙打官司,那咱們就得去找你們社區,讓他們出面推薦!”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社區是可以推薦的,當然,按照立法精神以及最高法的一些司法解釋來看,社區推薦的訴訟代理人,一般也得是本社區的居民。 但是呢,實踐中各地具體又有不同,并不是說本社區外的人就不能推薦了,具體還是得看法院的審查。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