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結果就看到了“下班后回微信算加班”這個事。 尤其是看到評論里好多人都在說什么“你看人家沒請律師都照樣贏”之類的話后頓時不滿了! 律師其實是比較驕傲的群體,畢竟確實有門檻,而且還挺高。 這種想法很正常,沒什么不對,但是有的律師吧就比較極端了,他們對于很多的話題都極其敏感。 就比如現在,林長看到這句話就很不舒服,什么意思,意思是一個普通人能比我們律師還要專業? 而且這案子更是隱形加班的天價加班費賠償第一案,他本身就極其的排斥所謂的勞動法。 不要覺得奇怪,別說當年立法時候了,就算是現在,依舊有不少人覺得勞動法就是一部純純的惡法! 這里要給很多人說一下,我們所說的以及平日里經常用的,叫勞動合同法,而網上很多人說,我們是為了加入wto設立的那個,叫勞動法。 這是兩個東西,勞動合同法是07年通過08年正式實施的,你算算和加入wto差了多少年…… 當然,就這個勞動合同法,當年的出臺也是有極大的爭議我們還是太注意照顧現有企業里面員工的利益,而這種東西,實際上對于企業的發展是不利的。實際上這么做,還是會對經濟的長遠發展引起問題。 此外還有很多的公司老板董事長都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什么“未富先嬌”,什么這會引起經濟崩潰…… 當年的情況很多人都知道,互聯網根本沒有現在這么發展,說出來的話能被聽到的,都是什么是“精英階層”,或者“企業家”等等 所以……情況就是那么個情況了。 而現在,林長就覺得自己必須說點什么,很快,一篇名為“回個微信就能拿天價加班費,這真的是好事?” “我真不覺得是好事,甚至我認為提起這個訴訟的那個所謂英雄,真有點為了錢而打官司的感覺!” “錢是打官司贏來的?錢是自己掙來的,他是贏了官司,但他輸了自己的道義,好,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保護,那企業主呢,又交了稅又提供了就業崗位,結果企業倒閉了人家一無所有,誰又來保護他呢?” “都去告了,公司都倒閉了,那誰來提供就業崗位呢,我都很好奇你們的腦子是咋長得,沒了公司,你們上哪去就業?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沒聽過嗎?” “我真的不認為下班后會微信就能是加班了,那個提起訴訟的人,不是蠢就是壞,壞的成分居多……”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