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目光望向檢察員,推了推自己的眼鏡放下手中的答辯稿,隨后開口說道:“一件事情,從起因到結果都要有個過程。 而本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楊昊過意挑釁在前,先拿東西砸了劉曉輝,他是過錯方。 而劉曉輝的還擊動作,我們也可以推斷為喝多了酒,又或者年輕人火氣大,但最后不是被人制止住了么?” “制止住了他的行為,但并不代表消除了他的影響力。” 孫檢察員再次接過話來:“因為楊昊在一開始就認為劉曉輝在挑釁他,所以才會有接下來的舉動。” “那您的意思就是,劉曉輝因為還擊動作也成了過錯方?” 李晨聞言一臉嚴肅的看著孫檢察員說道:“那面對囂張的楊昊的行為,他當時就應該賠禮道歉是么?” “我并不是沒有說劉曉輝是過錯方,而只是闡述整件案情。 從事實上來看,正是因為劉曉輝的下意識動作,在楊昊的眼里是繼續挑釁,才會發生了后續的事情不是么?” 孫檢察員目光望向李晨:“我們也沒有說過劉曉輝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只是因為他的防衛手段超過了一定的量。 而你的辯論意見從實際上來說是不存在的。” “怎么就不存在了?” 李晨聞言開口說道:“從主觀上來說,楊昊的行為對于劉曉輝確實存在了威脅,他也一直想要回避威脅,客觀來說,楊昊的行為也是正在進行威脅。 關于這一點,我們從其他人的身上也能夠看出來不是么? 總不能因為楊昊沒有實施就否認了所存在的事實吧?” “你說的事實先不否認,但案件總體,從爆發到結束,劉曉輝一直是主動方,對方完全沒有了還手之力,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劉曉輝還拿啤酒瓶去捅楊昊,造成對方失血性休克死亡的事實,那么他的行為就是防衛過當型故意傷害。” “劉曉輝之所以這么去做,不還是因為對方的言行舉止已經威脅到了他的人身安全嗎?” 李晨看向檢察員借口說道:“如果對方沒有張口閉口想要弄死劉曉輝,那他的反應就是防衛過當,就是借著所謂的正當防衛想要弄死楊昊。 那么他的這種行為,定性為謀殺也不足為過,而事實是什么? 楊昊出言挑釁,利用威脅的話語來限制劉曉輝的自由,使整體事件的真正過錯方本末倒置。 本身沒有過錯方的劉曉輝,為了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得已去賠笑臉道歉求放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