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正文卷74、沒有停手的防衛怎么會是防衛過當? 最新網址: 因為時間的問題,李晨打算先去一趟二審的法院申請一下閱卷,之后再說與之前辯護律師見面的問題。 主要是真沒有見他的必要。 一審無罪辯護給人家辯護成了十五年,這樣的律師跟他聊個屁? 十點半。 車子抵達二審的高級審判院門口,劉曉琴將車子挺穩后轉頭看向后排的李晨:“李律師,您真的不用先見一下齊律師么?” “時間緊迫,還是先閱卷吧。” 李晨聞言則是面無表情的回了一句,隨后打開車門走了下去。 拿著自己的律師證等相關證件,通關安檢門走進審判院的內部。 律師申請閱卷,需要提前交申請,但由于時間原因,法官那邊也是很大方的同意了他的閱卷請求。 二審法官名叫劉玟潔,是個女性法官。 坐在會議室內,李晨開始翻看地檢署的起訴材料:“李法官,我想問一下,在武協執法過程中有沒有開啟執法錄像?” “這個肯定是有的。” 李玟潔聞言點了點頭:“你要是想看的話我可以給你調出來。” 京都政法大學的學生… 還是自己的小學弟啊… 面對法官的回答,李晨也是微笑回應:“等會我先看一下起訴材料吧。” 李晨拿出筆記開始記錄。 地檢署的案件起因: 被害人和被告在酒吧喝酒,因為被告看了他一眼隨后從酒桌子上拿起了煙灰缸砸了他一下,隨后被告人拿起酒瓶做出還擊的動作,后被雙方的朋友拉開。 這就是真正被起訴的原因吧… 看到對方應對的措施,李晨無奈的搖了搖頭。 這樣的小動作,在普通人的眼中或許是忍無可忍,可是站在司法的角度上,或許就是故意傷害的起因。 可是人當遇到莫名其妙的挑釁時,做出的合理反應也不應該成為故意傷害的正當理由吧? 這不僅又讓他想起了引起司法轟動的正當防衛案,這也是執法者的通病。 在刑事案件被定型的那一刻起,他們都會忽略人性,會以上帝的準者來要求一個人應該做出正確的選擇,比如說躲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