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他有一個女朋友,兩人認識了很久,剛感情也還算不錯,甚至雙方關系一度到達了談婚論嫁的那種程度。 而作為男生,他也對自己的女朋友非常好,基本上是有求必應,只要對方要啥基本上都會想辦法解決。 他自己只是個普通家庭,兼職好幾份工作。 然而讓他怎么也沒有想到的是,說好了畢業就結婚她卻對自己提出了分手。 “嗯…你想咨詢的目的是什么呢?” 聽完這個故事,李晨開口問向連麥中的男孩。 “我想問一下,能不能向對方追回我在她身上的所有開銷?” 男孩聽完李晨的詢問后有些氣憤 “從實際上來講,要回來的可能性會非常小。”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開口說道:“因為你給她買的一切開銷,是屬于自愿贈予的一種行為。” “如果你和對方聊天的內容中,明顯指出你的行為是以結婚為目的付出,就可以要回來這筆錢。” “她要是還不給伱錢,你還可以去告她詐騙,要么退錢,要么坐牢。” “哦…” 對方聽言后有些失望,顯然是沒有加上這一條款。 與對方斷開連麥,李晨這才看向直播間繼續開口說道:“這位網友的故事也是給了我們提了個醒,不要隨便滿足女朋友的需求,一定要拒絕戀愛腦。” “畢竟,你現在的女朋友不一定就是你日后要娶得的那個老婆,而你的老婆也不一定就是最后陪你到老的人。” “不要一味的付出,想著滿足對方就不會分手,凡事沒有絕對。” “那么遇到女朋友想要買價格高昂的東西,一定要明確的指出兩人的關系,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行為。” “如果你說了中途卻分了手,也可以要回自己的損失,畢竟這年頭掙點錢都不容易。”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她還是堅持分手并不愿意退錢,那你就可以稱她為被告…”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好了,讓我們連麥下一位受害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