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兩人坐在警車上,李晨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 “這件事會以尋釁滋事加擾亂公共秩序提交給地檢署,你到時候很有可能會以受害者的身份被地叫署問話,還會接到法院的傳喚。” “嗯,我知道了。”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 這個罪名是他給出的建議。 在公共場所,對一個勸阻者大打出手,這本身就是尋訊滋事。 在火車上動手,也是擾亂了公共秩序,情節十分的惡劣。 而自己作為受害者,被他們打成了輕微腦震蕩… 還有更加重要的一點。 對方是團伙作案,三人以上… 綜合所述,給他們按上這兩個罪名也是沒有問題的。 都成市武協局。 打人的兩男一女分別坐在審訊室內被看管起來。 過了一會,房間門被推開。 “劉佳偉?” 警察拿著著手中的信息表看著男人開口問道。 “是我。” “跟我來吧。” 說完便是扭頭走了走了出去。 來到信息采集房間,劉佳偉按照警察的要求又走了一個流程。 “以前有沒有案底?” “有。” 聽到回復,男警察聞言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有案底還好動手打人?” 劉佳偉聞言后沒有回話。 男警察見狀便查了一下他的個人信息,發現他曾經多次被當地警察治安處罰,理由也都是互毆。 治安處罰雖然不算案底,可它會影響地檢署甚至審判院的直接判斷。 與普通人相比的話… 走完整個流程,劉佳偉心里也是感覺有些不對勁。 “警察同志,請問我們什么時候能出去?” 警察聞言看了他一眼:“動手打人了你還想出去?” “不是說治安處罰么?” 劉佳偉聽言后瞬間害怕了起來,說話的語氣也是有些顫抖。 不會被判刑吧…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