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走馬柒-《無雙群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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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怪沈放驚訝,宋時重文輕武,文人地位很高,刑法之上,對讀書人也甚寬容,即使重罪,多半也是流放,除了謀反,幾乎沒有判死罪的道理。林家大公子林懷仁為殿中侍御史,早有功名,若是一般罪名,絕不至問斬。此外歷朝歷代,死刑都是最重刑法,不可輕判,漢、魏晉,乃至唐朝,死刑的案子都需皇帝親自審核,各級官員都無權定人生死。宋時死刑權利雖下放至地方,提點刑獄司、轉運使司等,皆可判決并執行死刑,但中央也會對這些案件復審,絕非草率之事。
崔致和道:“事發已有一個月,就在家宴不久。當日,大公子與從政郎朱不棄于鬧市駕車,橫沖直撞,致十四死四十一傷。此事引發民憤,案子未經大理寺,直接發往刑部,因證據確鑿,民怨沸騰,判了個絞刑。”漢朝之后,規定死刑多要待秋分以后,蓋因陰陽之論,取春生秋死,順應天道之意。
沈放心道,此人也叫不棄,倒是和我一般。
溫氏道:“如此此事已傳的沸沸揚揚,言語對林府甚是不利。”伸手遞過一張小報來。
最早的報紙是唐代的“進奏院報”,也稱邸報,各藩鎮派駐京城的進奏官根據政府發布的“報狀”抄傳編發,是藩鎮傳報朝廷消息的一種地方性官報。
到了宋代,文風盛行,雕刻印刷之術日新月異,官有邸報,民間則出現了小報。邸報乃是官報,除了一般的詔旨章奏,還報道許多關于宮廷的生活,仕官升遷,鎮壓農民起義和邊關戰事、戰報等國事動態。邸報依此分為三類,一是朝政簡報,又稱為朝報;二是明發上諭,即最近皇帝公開發布的詔書;三是大臣奏章。邸報的審稿和發行制度都比較嚴格,北宋由樞密院審查,南宋改由門下省編定,若有缺漏,重者可判死罪。彼時官員文人無人不看邸報,既是談資,更為知天下事。
但邸報發行有定數,若無身份關系,尋常人也看不到。于是北宋末年,民間便出現了小報,也稱作“朝報”。不過這朝報卻是假托的官府之名,實是朝中官吏與鉆營者共謀,提前泄露一些朝中秘聞,消息比朝廷的邸報來的還快。百姓自然喜聞樂見,一經發行,便是大行其道。《西湖老人繁勝錄》《武林舊事》均有所載,南宋時,臨安城已有專賣朝報的報攤,獲利頗豐。
彼時的小報已有人專職販賣刺探消息,“日書一紙,投之于市,”已經是真正的日報。小報消息自然有真有假,大觀四年(1110年),有小報載宋徽宗斥罵蔡京的詔書,便是徹頭徹尾的假新聞。按理說,偽傳詔書,實是死罪,但此事竟是不了了之。無他,這小報背后勢力不小,儼然已成為朝臣傾軋、爭斗的利器。
沈放接過看了,映入眼簾便是一張圖畫,印的乃是鬧事之中,一輛馬車橫沖直撞,畫中百姓莫不驚恐萬狀,栩栩如生。這份小報竟用了大半篇幅描述此事,指名道姓,將林家大公子與朱不棄罵的狗血噴頭,說二人囂張跋扈,肆意妄為,視人命為草芥,喪盡天良,十惡不赦,若不嚴加懲治,天理難容,云云。
沈放仔細讀了一遍,放下小報,道:“大公子知書達理,謙謙君子,絕不會肆意妄為,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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