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您是律師,律師想打官司就很正常,法槌一響,您才有機會。但是我想告訴您,您不會贏!” 何志偉不喜歡這些挖坑等別人跳的人,一個深山里的老尼姑,哪見過城市里各種陷阱。欺負別人不懂,還假惺惺關切關愛,讓人產生信賴依賴,然后痛下狠手的人最可惡,這類人典型的心機男女,渣渣。 “哦?我是律師,我有證據,何探,您怎么會覺得我不會贏?” 尉遲文號刻意強調自己才是律師,打官司是專業性強的活。 “一是,您需要證明,我們扣的這兩袋子的錢,就是死者通過你那幾張紙在公司領出的錢,不能做到一一對應。公安機關顯然只能發還死者家屬!二是,即使您能證明了這兩袋子錢,就是你那幾張紙的錢,我們同樣也不會把錢發還給您!” 何志偉的意思就是你說破大天了,這錢也是不會給你。哪來哪去!這是發還的原則,原通道原路徑發還! “何探,您是警探,不是法官,到時法庭上,當事人如果沒有錢了,您的領導、公安機關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尉遲文號打到了痛處。如果到時候法庭上,羅素緣沒錢了,那么尉遲文號就要追究發還機關的連帶責任。 “你那幾張紙既不是借據,也不是預支款項,而是支出憑據!也就是說,即使你們證明羅領出的就是這兩袋子錢,也代表羅鉞銘根本不需要歸還這筆錢,這是石盛豪或者是盛豪集團支付給羅某的公關費用!” 何志偉就事論事,這筆錢真的是那種“你懂的!”灰色支出,但那又怎樣!在死者家扣押的錢,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臟款,就不能上繳國庫,也不能給別人,只能原路歸還死者家屬。 “唉!” 尉遲文號輕嘆一聲,退回身子,找到椅子,坐了下來,從兜里掏出煙,又熟練的扔給了何志偉一根。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