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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不是錯覺,自從史密斯先生帶隊離開之后。監獄的制冷機又恢復了正常的工作狀態,大家呼氣時已經沒有白霧產生了。
胖胖黑黑的卡瑪科納不知從哪撿到一件完全不合身的警服穿在身上,他還到處在警察隊伍里亂走。熱情的和其他警察擁抱拍手。
成浩·凱利發誓他看到卡瑪科納這個胖子在得意的偷笑。
沒空理會這個惡趣味的胖子,雖然他不是警察但也不再是囚犯了。
史密斯先生的司法豁免權比他想象的還要可怕,是的。
成浩·凱利用可怕這個詞來形容最高司法豁免權。
在自由的國度,檢察官是可以與罪犯談交換條件的。
只要這個罪犯說出檢察官想要的線索與證詞,就可以得到檢察官的減刑,甚至有直接無罪釋放的情況發生。
在這個自由國度,和檢察官談條件,也成了所有律師與專業罪犯必須掌握的生存技能。
很多罪大惡極的罪犯就是因為精通談判,從而一次次讓檢察官同意無罪釋放自己。
他有罪,但他更有價值。
這讓很多無辜的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痛不欲生。
在這個國家,明明證據確鑿但罪犯站在法院門口對著受害者挑釁的事情時有發生。司法的公平公正在利益與交換中被完全扭曲了。
而州長在巨大壓力下當眾授予給史密斯先生的最高司法豁免權就是等同于給了這位年輕先生談條件的資格。
不是他和檢察官談,而是史密斯先生直接踢開檢察官與法官直接與罪犯面對面。
史密斯先生剛剛的話語依舊無線循環在成浩·凱利耳邊。
“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想查什么就查什么…………”
成浩·凱利警官用力甩甩頭,繼續與自己的叔叔大爺舅舅門將昏迷的囚犯運回監獄牢房。不管怎么樣,他現在屬于既得利益者了。
他。一個實習沒幾天的小警察。就在十分鐘前同樣擁有了夏威夷最高司法豁免權與最高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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