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雜糧泛指糧食作物,是糧食作物的統稱。五谷是指:稻谷、麥子、大豆、玉米、薯類,同時也習慣地將米和面粉以外的糧食稱作雜糧。 在《黃帝內經》中,五谷被稱之為:“粳米、小豆、麥、大豆、黃黍”,而在《孟子滕文公》中稱五谷為“稻、黍、稷、麥、菽”,在佛教祭祀時又稱五谷為“大麥、小麥、稻、小豆、胡麻”,再而后便是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記載谷類有33種,豆類有14種,總共47種之多。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五谷泛指五類作物,即“懸、藤、根、角、穗”。 “五谷”這一名詞的最早記錄,見于《論語》。根據《論語》的記載:二千四百多年以前,孔子帶著學生出門遠行,子路掉隊在后面,遇見一位用杖挑著竹筐的老農,問他:“你看見夫子嗎?”老農說:“四肢不勞動,五谷分不清,誰是夫子?” 五谷的意思是指五種谷。比《論語》更古的書如《詩經》、《書經》等里面,只有“百谷”,沒有說“五谷”的。 從百谷到五谷,是不是糧食作物的種類減少了呢?不是的。當初人們往往把一種作物的幾種不同品種一個個起上一個專名,這樣列舉起來就多了。而且“百”字在這里不過是用來指多的意思,也并不是真有一百種。五谷這一名詞的出現,標志著人們已經有了比較清楚的分類概念,同時反映當時的主要糧食作物有五種。 五谷這一名詞在當初創造的時候,究竟指的是什么,沒有留下記載來。我們能夠看到的最早的解釋,是漢朝人寫的。漢人和漢以后人的解釋主要有兩種:一種說法是稻、黍、稷、麥、菽(即大豆);另一種說法是麻(指大麻)、黍、稷、麥、菽。這兩種說法的差別,只是一種有稻而沒有麻,另一種有麻而沒有稻。 麻子雖然可以供食用,但是主要是用它的纖維來織布。谷指的是糧食,前一種說法沒有把麻包括在五谷里面,比較合理。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當時的經濟文化中心在北方,稻是南方作物,北方栽培的有限,所以五谷中有麻而沒有稻,也有可能。 《史記·天官書》“凡候歲美惡”(預測年歲豐歉)下面所說的作物,就是麥、稷、黍、菽、麻五種,屬于后一種說法。大概因為這些原因,所以漢人和漢以后的人對五谷就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把這兩種說法結合起來看、共有稻、黍、稷、麥、菽、麻六種主要作物。 戰國時代的名著《呂氏春秋》(公元前三世紀作品)里有四篇專門談論農業的文章,其中《審時》篇談論栽種禾、黍、稻、麻、菽、麥的得時失時的利弊。禾就是稷。這六種作物和上面所說的六種完全相同。《呂氏春秋·十二紀》中說到的作物,也是這六種。 很明顯,稻、黍、稷、麥、菽、麻就是當時的主要作物。所謂五谷,就是指這些作物,或者指這六種作物中的五種。但隨著社會經濟和農業生產的發展,五谷的概念在不斷演變著,所謂五谷,實際只是糧食作物的總名稱,或者泛指糧食作物罷了。 五谷的概念形成之后雖然相沿了兩千多年,但這幾種糧食作物在全國的糧食供應中所處的地位卻因時而異。 五谷中的粟、黍等作物,由于具有耐旱、耐瘠薄,生長期短等特性,因而在北方旱地原始栽培情況下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至春秋、戰國時期,菽所具有的“保歲易為”特征被人發現,菽也與粟一道成了當時人們不可缺少的糧食。 與此同時,人們發現宿麥(冬麥)能利用晚秋和早春的生長季節進行種植,并能起到解決青黃不接的作用,加上這時發明了石圓磨,麥子的食用從粒食發展到面食,適口性大大提高,使麥子受到了人們普遍的重視,從而發展成為主要的糧食作物之一,并與粟相提并論。 儒家經典《春秋》一書中,它谷不書,至于禾麥不成則書之。可見,圣人在五谷之中最重視麥與禾。 西漢時期的農學家趙過和氾勝之等都曾致力于在關中地區推廣小麥種植。漢代關中人口的增加與麥作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直到唐宋以前,北方的人口都多于南方的人口。 但唐宋以后,情況發生了變化。中國人口的增長主要集中于東南地區,這正是秦漢以來被稱為“地廣人稀”的楚越之地。宋代南方人口已超過北方,有人估計是6:4;此后至今一直是南方人口密度遠大于北方。 南方人口的增加是與水稻生產分不開的。水稻很適合于雨量充沛的南方地區種植,但最初并不起眼,甚至被排除在五谷之外。然而卻后來居上。 唐宋以后,水稻在全國糧食供應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據明代宋應星的估計,當時在糧食供應中,水稻十分之七,居絕對優勢,大、小麥、黍、稷等糧作物,合在一起,只占十分之三的比重,已退居次要地位,大豆和大麻已退出糧食作物的范疇,只作為蔬菜來利用了。 但是在一些作物退出糧食作物的行列時,一些作物又加入到了糧食作物的行列,明代末年,玉米、甘薯、馬鈴薯相繼傳入中國,并成為現代中國主要糧食作物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