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3斑鳩-《回到紅火歲月做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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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萬向陽兩口子商量好了,唐植桐就沒再客氣,走的時候帶走了四只斑鳩。
臨分別時,唐植桐又強調了一遍,讓萬向陽遇到困難找自己。
萬向陽處理的很仔細,每只斑鳩都用報紙裹好,然后一同裝在網兜里。
到家后,唐植桐開始燒水,打算今晚一股腦的都吃了。
打到過斑鳩的都知道,這鳥看起來個頭大,但掂起來一點都不重,毛重不到四兩,去了毛、內臟,能剩下一兩半就不錯了。
“你不留兩只?明天給你丈母娘送過去?”張桂芳在一旁配合的拿盆、拿筐。
“不了,沒多少肉,咱都燉了。等明天我再去打。”唐植桐一邊忙著拔毛,一邊說道。
萬向陽槍法很好,槍槍爆頭,四只斑鳩都沒有腦袋。
這要是打到身體,估計肉得少一半。
“說的真真的,就跟你能打得到一樣。”張桂芳嘟嘟囔囔,不太相信兒子的技術。
“瞧您說的,我槍法不好,能打到老虎?”唐植桐舊事重提。
打老虎的事,最終還是沒能瞞過張桂芳,這事說起來還是怪唐植桐,跟馬克儉那邊交代遲了,結果消息就從馬大娘那邊傳到了張桂芳的耳中。
張桂芳得知后,很是埋怨了唐植桐一通,有了這么個“前科”,張桂芳才不怎么樂意讓兒子出遠門,省的又作什么妖,讓自己掛心。
“你還好意思說?”張桂芳不滿的瞪了唐植桐一眼。“嘿嘿。”唐植桐也不惱,專心處理起斑鳩來,開膛破肚泡血水。
斑鳩這東西好啊,在成為三有動物之前,很多人會在農閑的時候,帶上彈弓、鋼珠,去田里、樹林里尋找斑鳩的蹤跡。
鋼珠動能大,只要被它蹭上的鳥,基本都沒跑。
唐植桐見別人收拾過,自己也嘗過滋味,比鴿子好吃。
做法多種多樣,炸、烤、炒、燉,都行。
限于條件,唐植桐選擇燉,跟鴿子的做法差不多,但輔菜不同,今兒只有白菜。
四只斑鳩,一棵白菜,燉了一鍋。
等小王同學和鳳珍回來的時候,菜還沒有出鍋。
鳳芝自告奮勇的給嫂子和姐姐報菜單:今兒吃斑鳩!
“你打的?”小王同學嗅嗅鼻子,聞聞味,問道。
“陽哥打的,給了幾個。我打算明天也去碰碰運氣。”唐植桐給了小王同學一個安心的笑容。
“怪冷的,可別去遭這個罪。”小王同學懂唐植桐的意思,無非是給椿樹胡同弄一份,但她卻搖了頭,少一頓肉沒事,但凍壞了自己男人,她心疼。
“嘿,不打緊,我不跑遠,打不著就往回走。”唐植桐咧著嘴,話里沒勉強,但他卻有著十足的信心,身懷作弊器,還會抓不到幾只小小的斑鳩?
等菜燉的差不多的時候,唐植桐掀開鍋,將碗里的斑鳩內臟倒了進去,并用白菜蓋了一下。
若是放在物質豐富的時代,這些內臟都是扔掉,或者留起來喂貓貓、狗狗,壓根沒人吃,但眼下不同,一點油水都不能浪費。
內臟比較嬌嫩,一開始就放進鍋里的話,非常容易碎成渣。
最后放,大火燉個五分鐘就能熟透,能保持完整的形狀,缺點是不怎么進味。
孬好是塊肉,沒人在意能不能進滋味,大不了喝著湯一塊下肚。
這一頓,甭說內臟,就連斑鳩骨頭也沒浪費,本來就不粗,而且沒那么硬,使勁嚼嚼也就咽了,看的唐植桐心里不是滋味。
當然,唐植桐也沒浪費骨頭,同樣是咽下了肚,誰讓肉的定量又少了呢?
進了12月,肉票就成了兩張,每張面額只有1.5兩。
一個雞蛋大概有60克,1.5兩是75克,比一個雞蛋重不了多少的一塊肉,卻是一個人半月的定量,不饞肉的又能有幾個?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