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飯桌前,方子墨坐在正座,白嫻鳳在左,方魚在右,紅果兒有時在白嫻鳳身邊,有時在方魚身邊。總之在這個的小家庭里,沒那么多講究,白嫻鳳對這個從小就跟在自己身邊的丫鬟,也一直當作女兒一樣看待。 席間聊的都是一些瑣碎的家長里短和外面發(fā)生的事情,方魚默默聽著,沒有插話。 只聽方子墨道:“今天店鋪里派人去立寒叔家討要布錢,結果不僅沒要到,派去的伙計還讓立寒嬸子給打了!唉!” 白嫻鳳道:“是三條胡同的立寒叔家?” “可不是他們家!” “后來怎么解決的?” “還能怎么解決,伙計也沒敢還手跑了回來,這事兒只能不了了之了。” “讓你們方家的執(zhí)法堂處理啊!店鋪是方家的!” “真告到到執(zhí)法堂,那小事兒不就變成大事兒了嗎?執(zhí)法堂經(jīng)手,立寒叔一家不得脫層皮?” “沒那么嚴重吧!”白嫻鳳有些不信。 “怎么沒那么嚴重,大前年胡同口小胖墩家是怎么被趕到城外的,不就是點兒屁大的事兒被執(zhí)法堂抓住了?最后沒收了家里的房子,被趕到城外莊子里做農(nóng)活。”方子墨道。 “你還可憐了起他們來了,這賬可怎么辦?” “只能先掛起來,過段時間再去要!” “伙計挨打的事兒呢?” “給了十文錢,歡天喜地的。” “這……”白嫻鳳無語了,她的思維是直來直去的,講究的是有仇報仇。 “他家欠了多少錢?” “前前后后得十兩銀子了!” “嚯,怎么能欠那么多?” “分三次,第一次賒了一千文,第二次三千文,第四次六千文。”這個社會上,一千文錢等于一兩白銀。 “你們店鋪不是不對旁系子弟賒賬嗎?” “規(guī)定是不能賒賬,但是第一次是立寒嬸子來賒的,也不多,柜臺上就允了,第二次是立寒叔來的,柜臺上看在同族的面子上,也允了,第三次立寒叔找的我,他不是和咱家關系不是近嗎?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們之前就欠著布錢,就順手就批了,這月底一對賬,發(fā)現(xiàn)他們家欠了這么多。”談到這個方子墨也很無奈。 “關系近就能這樣干?再說,這家人跟咱們家哪里近了?他們要這么多布匹做什么?他兒子要結婚了?還是他家要死人了?”白嫻鳳一聽這事兒把方子墨卷進去了,就著急的說道。 “立寒叔當年一直跟在小魚兒爺爺身邊辦事!這關系怎么也不算遠。”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