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時候譚勇距離喬連成不過一米遠。 他的槍對著喬連成的頭大概三米遠。 這個距離若是打過去,絕對能打中的。 所以,這在譚勇看來是十拿九穩的事。 但,就在他開槍的瞬間,忽然喬連成的身體一個一百八十度旋轉。 原本是腳對著他,剎那變成了頭對著他。 譚勇手里的槍打響了,喬連成手卻抓住了譚勇的腳踝,趁勢翻滾。 “砰!”子彈打出,喬連成帶著譚勇翻滾出去好幾圈。 子彈打空了,譚勇驚呼一聲,喬連成已經竄上來撲在他的身上,一拳打在他的頭上。 “啊!” 譚勇慘叫了一聲,伸手抓住了喬連成的手臂大吼: “快救我!” 救他,這會哪里還有人救他。 方才他對著喬連成開槍,可他的準頭不行,加上喬連成上躥下跳,左躲右閃。 譚勇幾顆子彈大多都打在了自己人身上。 即便沒被打中的,也被喬連成給砍倒了。 所以,這里壓根沒人理睬他。 喬連成的身體壓在他的身上,真想掐死他算了。 只是,他不能那么做。 他甩手又給了他一巴掌,一直到將他給拍暈了。 喬連成緩緩站起來,低頭看了看昏迷的譚勇狠狠唾棄了一口。 他想了想,脫下身上的衣服,把譚勇用過的那把手槍給包起來。 然后又看了看遍地躺倒的人,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 喬連成對自己的手勁是有概念的。 這些人雖然鮮血淋漓但是都沒傷及要害,死不了的。 現在他要去公安局報警,手里的槍就是證據。 之所以用衣服包裹起來,就是因為上面有譚勇的指紋。 他對公安偵查的手段不了解,可是他看過媳婦的小說啊。 姜綰最近不怎么寫小說了,但之前那十幾部中篇短篇小說可是看過的。 里面關于破案和指紋的細節,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所以,他得保護好指紋了。 他抓著自己的砍刀,拿著手槍走了。 但是,他不會想到的是,就在他離開后,羅妮娜從一個山石后面轉了出來。 剛才譚勇亂開槍的時候,羅妮娜怕自己被波及,急忙第一時間躲了起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