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阮玉看著她,戲謔道:“瞧你一臉甜蜜的樣子,不是處在磨合期,而是處在熱戀期吧?” 梁詩詩笑了,“表姐,你就別取笑我了。說說你呢,過兩年就要奔三了,還想單著呢?” 聽到這話,阮玉臉上的笑意微斂。 “打住,我是不婚主義,你不知道嗎?” 梁詩詩看了她兩秒,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表姐,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世界上還是有好男人的。” 阮玉十八九時,曾經喜歡過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比她大了十歲,已婚,是她曾經的娛樂公司的老總。 男人長期pua她,說他和妻子早就沒感情了,兩人已經分居兩年,就等合適的時機離婚了。 他發誓,等娛樂公司再穩定一點,他馬上離婚娶她。 阮玉初涉愛河,對男人的話信以為真,于是一直給公司賣命,讓男人把她當搖錢樹賺錢,只希望公司能盡快穩定,他好娶她。 所以就算生病發燒到接近四十度,只要男人哄她兩句,她也會強撐著不適,去參加各種商業活動。 她有一副好嗓子,在男人的包裝下,二十歲不到的她很快就成了一代歌后。 那時的她,一個人足可以養活一個公司。 短短兩年時間,娛樂老總靠著她賺得盆滿缽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