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你什么意思!”陳彩紅突然紅了眼,厲聲打斷他,“大姑姐是給過我們一筆錢,但我們這些年好吃好喝地供著陸明月,這些都不是錢了嗎?” “你平時只管看書裝圣人,兩耳不聞窗外事,你知道養大一個孩子有多不容易嗎?” “別生氣。”每次只要老婆一發脾氣,陸朝陽就慫,好聲安撫: “這些年你幫忙管理公司,應該也賺了不少錢,我們搬出去可以再買一套房子嘛。” 陳彩紅的嘴角微微扭曲,表情變得更加難看。 在陳彩紅接管陸氏公司之前,其實有個不良嗜好——爛賭。 十六年前,陳彩紅曾欠下三十多萬的賭債,陸明月的母親陸朝華臨死前,出手替她還掉所有賭債,并把公司和小明月都托付給她弟弟陸朝陽。 但陸朝陽就像古代那些窮酸書生,平時念念詩,寫寫大字就行,管公司那是一竅不通。 陳彩紅雖然也不懂,但她有野心又肯學,很快接手了陸氏集團。 剛開始那幾年,陳彩紅拼命賺錢,確實戒了賭,但后來又漸漸沉迷。 而且癮越來越大。 上個月去馬爾代夫,她知道天堂島有個豪華賭場,沒忍住悄悄賭了幾把。結果越輸越多,到最后輸掉了好幾千萬。 她不得不挪公司的錢去填這個窟窿。 現在哪還有錢去買什么房子? 陸朝陽觀察老婆的臉色,小聲道:“可是明月的男朋友如果知道,我們霸著明月的房子,只怕是會不高興。” 老婆好像挺怕晏承之的,搬他出來應該有用吧? 果然,陳彩紅心頭猛沉。 現在不同往日,就算她胡攪蠻纏把老公糊弄過去,但晏氏的太子爺可不好糊弄。 如果陸明月趁機告一狀,到時別說房子,就連公司,恐怕都要拱手還她。 考慮到這一層,陳彩紅不情不愿道:“你說得對,明月長大了,房子確實應該還給她……” 陸佳媛在外面聽得全身發涼。 她慢慢回到自己的臥室。 結婚后她住不慣鄒湛家又老又舊的小房子,所以仍然留在家里。這本是陸明月的房間,是整個別墅最漂亮最大的房子,但她搬來后就是她的。 她都住十六年了,憑什么還給陸明月! 這時鄒湛靠坐在床邊看文件。 他確實很努力很有野心,但他依然還只是母親公司里的經理。 憑什么,她拼命搶來的男人,只是個窮鬼。而陸明月卻有晏承之那樣,隨手可以買下一個公司的男朋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