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7月17日這天,關于李凡找槍手的話題鬧得滿城風雨。一波未去,一波又來。 就在大家的注意力都還集中在兩篇參賽作品的時候,又有“知情人”爆出更大的猛料了。 在和李凡相關的各大論壇里,這一條帖子被復制、粘貼多次。 “本人王肆,家住府南省齊縣。本人以人格擔保,以下說的話句句屬實。我有一朋友叫林軒。有一次我們在喝酒時候,喝得有些醉的林軒突然得意的跟我說,‘告訴你一個秘密,現在市面上很火的一部作品《少年狄仁杰》,其實是我的作品?!?。 我一聽之后非常吃驚,便問道:‘那不是人家李凡的作品嗎?怎么可能會是你的?!?。 我朋友說道:‘什么李凡的作品,是我賣給他的。這部作品我創作了許多年,正在找途徑發表。不知為何被那李凡知道了,他跟我說要買我的作品。并且給了一個非常高的價格。我寫《少年狄仁杰》本來就是為了掙錢,見他給的錢有可能比我自己找途徑發表得的錢更多,我就賣給他了。噓!你可不要告訴別人哦。我們簽了協議的,如果我泄漏了這個秘密,我是要賠錢的。’。 朋友說完怕我不信,還帶我去他家看了他的文稿。我一看之下,果然跟目前市面上已經出現的《少年狄仁杰》前幾集劇情一模一樣。而且,我還看了后面幾集的內容。只是內容太多,不方便在這里告訴大家。 當然,我朋友的作品是小說形式。李凡那廝卻是把它改為了漫畫形式。漫畫倒是李凡自己的畫的。不管怎么說,那廝還是有些本事的。 要不要在網絡上把這件事情揭發出來,我猶豫了很久都沒有做出決定。直到今天看到關于李凡找槍手的報道,我才決定把這件事情揭發出來。意在提醒廣大網友們,李凡這廝是有前科的。我們不要再上他的當了……” 一篇帖子洋洋灑灑幾百字,時間、地點、人物、思想斗爭一樣不少。可信程度似乎非常高。 而在帖子的下面還有許多類似這樣的回復。 “樓主說的是應該真的。的確是有林軒這么一個人,平時就喜歡鉆研破案、偵探之類的東西。沒有想到《少年狄仁杰》竟然是他的作品?!? “樓主和林軒是我朋友。我說林軒那小子最近怎么突然變得有錢了。原因竟然是這樣?!? “樓主,你把事情揭發出來。你那位朋友不是要賠錢?你這樣可是害了你朋友?。 ? “沒事,陪不了錢。那種私下協議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再說,如果事情是真的。李凡那廝還敢去索賠?” “……” 這條帖子一出來,那些攻擊李凡的人更是興奮得嗷嗷直叫。原來李凡那廝本來就是有前科的,那豈不是說李凡找槍手一事的可信程度就更高了? 這個時候,李凡的粉絲大軍才終于開始反擊。 “你們這群笨蛋,用你們的豬腦子想一想。如果李凡要找槍手,他會選擇用兩篇作品嗎?隨便用一篇都能確保第一名。為何還要用兩篇來讓這件事情更容易暴露?” “還找槍手。誰有這么經典的文章不會自己去投稿參賽?會傻兮兮的賣給別人?” “王肆是吧?你不是看過《少年狄仁杰》后面的故事嗎?來來來,給我們說說第六集和第七集是什么案子?如果你現在說的和李凡一個星期后連載的一樣。那就證明李凡的確是買的人家的作品?!? “……”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