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顧征有三兄弟,大哥顧安、二哥顧海,顧征排行老三。 按理說,顧征沒有結婚,顧家就沒有分家的道理,只不過顧征的大嫂李招悌不是個好相處的;當初顧安娶李招悌,婆婆林梅芬是不同意的。 但是,偏偏顧安當時被李招悌迷暈了頭,有次顧安上山砍柴不小心把腳給扭傷了,在床上養(yǎng)傷的時候,這兩人就搞到了一起。 林梅芬氣得大病了一場,卻也沒辦法,只得讓顧安娶了李招悌。 起初,李招悌還好好的,畢竟顧征有力氣,能賺錢。 她覺得自己肯定能占到好處,可后來才發(fā)現(xiàn),顧安、顧海、顧征兄弟三人賺的錢,都得拿出一半,甚至更多來還過世公公欠下的債,日子雖然過得不富裕,但也不至于餓死。 可李招悌卻不干了,找著機會便鬧了一通又通,李招悌說什么都不愿意幫著還過世公公欠下的債務,又以顧征有能耐為由,把所有的債務全部推到了顧征的頭上。 顧征不想讓顧安難做,就自己背下了所有的債務。 但是,在顧征結婚之前,林梅芬就得由顧安和顧海兩兄弟贍養(yǎng),直至顧征結婚之后,再共同贍養(yǎng)。 “媽,現(xiàn)在老三也結婚了,那以后可沒道理在我家住六個月,這個月也月底了,下個月你就去老三家住吧!”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