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 第二天。 蘇哲穿戴得嚴嚴實實,一路被警察叔叔查了好幾次暫住證,才溜達到約好的茶館。 他拜托尤夢黎介紹了一個律師,已經提前到達,幫蘇哲處理法律問題。 兩人聊了一會兒,星光燦爛的代表也到了。 有一些小經紀公司,給了極低的分成,條件也十分寬松,但蘇哲簽了和沒簽一個樣,純粹是給他們送錢。 除此之外,星光燦爛給的條件最好,只要10%的分成。 而在《阿刁》后,星光燦爛又增強了對蘇哲的重視,提高了條件: “我們只要1成的代理費,還給你成立個人工作室,掛靠在公司下,經紀人、助理、司機等給你單獨配置。” 蘇哲很感興趣,問出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我的作品版權呢?” “也歸你,我們不打算以此要挾你,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蘇哲越來越感興趣,這比自己去單干更好,連忙追問: “年限呢?” “五年一簽,到期前可以提前商討條件。” 蘇哲點點頭,送走星光燦爛的代表。 緊接著是璀璨娛樂。 他們和星光燦爛不一樣,要20%的分成,但帶來了三個餅—— “這是橙子視頻s+級(最頂級大制作)古裝電視劇,男主的演出合同。” “這是群星兄弟大導的電影,男配的合同。” “這是時尚雜志封面合約。” “只要你簽,就全是你的!” “光當歌手有什么前途?影視、歌曲、綜藝、時尚,只要你想,我們可以全方位包裝你!” 挺有鼓動性的。 可惜律師提醒蘇哲: “合約條件十分苛刻,想解約很困難。” 璀璨娛樂提高了音量: “不是自己人,憑什么把這些餅給你?萬一你成名后跑了,我們不成笑話了?蘇哲,分出一點點利益,獲得更大成就,不好嗎?” 蘇哲微笑以對。 第三個來茶館的,是尹曉雙。 畢竟沒有永恒的敵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蘇哲不介意聽聽她的條件。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