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張夢涵一本正經的說:“現在不流行戀愛腦了,只流行女主獨美,女人離開男人,反而可以過得更好,男人只是絆腳石。” 聽張夢涵這么說,宋沐晨心里沉甸甸的。 他也忍不住對號入座。 自己對于張夢涵來說,就是絆腳石。 太難受了。 宋沐晨低著頭,不說話,張夢涵也沒理他,繼續看小說。 以前很流行虐戀,不管男主角怎么虐待女主角,女主角都不離開男主角,還會不能自拔的愛上男主角。 現在流行的風向變了。 愛情不再是女人的全部。 戀愛腦也只會被人唾棄。 張夢涵看了一會兒小說就困了,回房間睡覺。 終于過上了想睡覺就睡覺,想吃飯就吃飯,想玩手機就玩手機的生活。 真是空虛又無聊。 并沒有想象中美好。 也許她也應該像黎可兒那樣,找個事情做,不然每天都在虛度光陰。 要不也嘗試寫小說,之前因為工作忙,沒時間寫,現在不忙了,可以隨便寫。 張夢涵拿起手機,在網上下單,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之前和黎可兒出去玩,看到黎可兒晚上就坐在電腦前碼字,覺得很有意思。 她沒有買太貴的筆記本電腦,也不用太高級,能碼字能看劇就行。 買了電腦,張夢涵給黎可兒發去信息:【可兒,我也想寫小說,一天天的,太無聊了,找點兒事情做,把你的編輯介紹給我啊!】 黎可兒秒回:【哈哈哈,你竟然也想寫小說了,太好了,哈哈哈,以后我們出去旅行,白天玩,晚上一起寫小說,想想就美好。】 張夢涵:【是啊是啊,我打算先寫短篇,試試水,我怕自己堅持不下去。】 黎可兒:【一定要堅持,不管寫得好不好,每天都寫,習慣就好。】 黎可兒把自己編輯的微信推送給了張夢涵。 黎可兒:【你先別加編輯,把開篇寫好,再加編輯,發給她,你發之前可以給我看看,我現在也算有經驗了。】 黎可兒寫了兩年小說,在業內也算小有名氣。 她屬于天賦型寫手,第一本書人氣就不錯。 第一本書寫了大半年,又開了第二本書,現在在寫的是第三本書。 短短兩年,她就寫了兩百多萬字了。 她覺得自己好厲害。 除了特殊情況,每天至少寫四千字。 張夢涵:【好好好,我先想一下,明天筆記本電腦就到了,我明天再正式開始寫。】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