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江晚棠,我們離婚吧!” 結婚五年,這是兩人的第一次見面,也是陸北霆開口對她說的第一句話。 江晚棠想起當初。 他礙于陸奶奶的壓力,應下與她結婚,又消失得毫無蹤跡,留她一個人在婚禮現場,應付全部賓客的場景。 沒想到時隔五年,她回國后,聽到的竟是這樣一句無情的話。 離婚。 在他們相識二十周年,結婚五周年的紀念日。 江晚棠抬起頭,哭腔顫抖:“可以……等幾天嗎?” 陸北霆深邃的黑眸如古井,毫無情緒波動: “無論等多久,結局都是一樣的,江晚棠,這段人生是你偷了萱萱的,該物歸原主了。” 偷? 若要論起來,真正的小偷,該是江家人才對! 要不是羅秋翠當年偷偷把兩個孩子掉包,想讓她的親生女兒飛上枝頭當鳳凰,她又怎會流落在外多年,吃盡苦頭! 更可笑的是,她在江家任勞任怨,做牛做馬十八年。 最后在生日那天,被通知,江家真正的千金,江思萱找回來了! 江家人都說,她這些年“享受”的一切都該是江思萱的。 當然,也包括這樁和陸家早些年就定下的娃娃親。 只不過,陸奶奶自幼照拂,看護著她長大,很是喜愛她。 在這關鍵時刻,更是固執己見的認定了她,非要陸北霆娶她。 還說,要是江家還愿意承認她是江家的千金,兩家在其它業務上的合作,就還有得談。 于是她在江家父母的糖衣爆彈下,歇了離開江家的心思。 點頭和陸北霆閃婚了。 可那之后,江思萱被診斷出雙向情感障礙。 只要一聽到與她相關的事,就會發瘋似的自殘。 一看到她,就恨不得掐死她。 但是發病的時候,只要陸北霆出現,就會慢慢得到緩解。 為了讓江思萱盡快恢復。 從確認結婚后,陸北霆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一直陪在江思萱身側。 而且,他們還一紙機票,逼她遠走他鄉。 甚至這五年來,全都當她死在了國外似的,漠不關心!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