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信息面的層級不夠高,才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蕩刀,攻擊力驚人,防御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激光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么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于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蕩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么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話,曲澗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當英俊,是那種有資格說“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后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吃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干凈。 所以他的臉就被劃花了,慘不忍睹的那一種。 但是這樣的面孔,在廢土的野外反而吃得開——你要是沒點能力,怎么會成這個樣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紋點刺青,更能讓人接受一點的感覺。 可是莫里森來了礦場附近之后,也特別不老實,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拾荒者先后收拾了他多次,讓他懂得了這里的規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懶做,并不是智商不夠,也很快接受了規矩。 但是規矩涵蓋的范圍,顯然不包括傻曲這種人。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莫里森并不認為這是盜竊,他的認知是,傻曲應該是死了。 既然已經死了,那當然是先下手為強,手快有手慢無。 無奈的是,傻曲家里是真的窮,除了一輛三輪車,幾根金屬棒,也只有點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沒有拿完,萬一傻曲沒死呢? 在藍星,這叫“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在廢土,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堆出來的。 然后他就再沒有關心傻曲的死活,而是來到了“礦場”之外找飯轍。 三輪車運輸的生意,他是真的沒興趣做,只是想賣掉三輪車。 但這破車是人力的,還就是不值錢。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