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一頓飯吃飯,江棠棠把莊上的情況也了解得差不多了。等何秋娘收了碗筷,江棠棠便打算進(jìn)空間去看她種植的野稻,這時候卻聽袁三來報(bào),“夫人,陳氏與其女陸知宜想要求見你。” 陸家二房全被判處去礦上勞改,但根據(jù)所犯之事的輕重,勞改的礦也有所不同,時間也不盡相同。 陳氏和其女陸知宜可說是被陸英勛連累,被判的也是最近的鐵礦,時間也最短,只用五日就可回來。而且并沒像陸英勛等人一樣,即可送往礦山。 而是特準(zhǔn)她們母女第二天早上再去,并可在家收拾些東西帶去。 難道是對她的判決不滿?想來求情 江棠棠皺眉,讓袁三將人帶了進(jìn)來。 一見到江棠棠,陳氏就帶著陸知宜給江棠棠行了個禮,半點(diǎn)沒敢擺什么長輩的架子。 她不知道現(xiàn)在該怎么稱呼江棠棠的好,既怕太親近了惹得江棠棠厭煩,又怕太過生疏,接下來所求的事不好辦,最后干脆省了稱呼。 “我今天過來找你,不是想求情讓你免了我們母女去礦上的懲罰,我就想是想讓你允許我與陳英勛和離。” 江棠棠挑了一下眉,略有幾分意外,“你想與他和離你不應(yīng)該找我,應(yīng)該找他談,他若是不愿意,你可以去衙門申訴。” “我找他談過了,他不同意,也去了縣衙,可負(fù)責(zé)辦理和離的文書只勸我回去……” 雖然江棠棠修改了律法,律法規(guī)定女子的婚姻能自己做主,和離的女子能立女戶,帶著子女單獨(dú)生活。 但千百年以來,女子的地位一直低下,就算江棠棠力排眾議,修改了律法,被許多人視為大逆不道,但要執(zhí)行起來也是那么容易的事。 陳氏說了自己在和離上遇到的阻礙,縣令覺得陸英勛并沒有做出什么不對的事情來,陳氏要和離簡直是無理取鬧,根本不管她的訴求。 就連親兒子,也覺得她丟臉,如今母子之間形如陌路。 而陸英勛覺得陳氏鬧和離居然鬧到縣衙去了,丟了他的臉,對陳氏愈發(fā)兇爆。 江棠棠聽完陳氏的敘述,突然覺得自己太想當(dāng)然了。許多事情,不是她掌握了權(quán)力,修改幾條律法就能改變的。 要想改變?nèi)缃竦默F(xiàn)狀,還要經(jīng)過無數(shù)的努力才行。 而陳氏能找到她,說出自己的訴求,已經(jīng)是勇氣可嘉了。只怕有不少人,連陳氏這樣的勇氣都沒有。 “明天你們先去礦上服役,等刑滿后,再去找縣上的文書,到時候我會去查看他們平常如何辦事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