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一晃眼快年底了,山越趕著回去賣魚,打算一家三口回南島。 不料山悠舍不得走,說她的事業剛剛起步,還得繼續留在帝都。 “事業?!”山越有些反應不過來:“悠悠,你什么時候找工作的?” 山悠臉微紅,低聲解釋:“我最近……在唱歌。” “唱什么歌?”陳水玉狐疑問:“你最近經常跟小虎子出去——都是去唱歌?” 山悠點點頭,乖巧解釋:“小虎子他終于找到了廣告商,愿意投資他的隊伍。碰巧他們玩的那個游戲招攬插曲演唱者,小虎子推薦我去報名。他錄了一段在網上,沒想到點擊率非常高,投票結果出來后,我被挑中了。那個游戲公司讓我后天去簽約,說是要錄制兩首歌。我看了,都不難唱。” 山越和陳水玉對視一眼,都不敢置信。 “那……那歌曲是在網上播的?” “嗯。”山悠解釋:“聽說網上現在還不多,不過以后可能會火起來。模式很簡單,只要錄下來,直接傳到網上就成。” 山越忍不住問:“后天去簽約?可不能亂簽啊!等等,還是得找人幫你看合同——這可不能大意。” “爸爸,不用擔心。”山悠解釋:“小虎子幫我問了,只唱歌而已,幾天就能搞定。他還說,錢不算多,但以后點擊率高了,火了,我還能領一些分成的錢。” 陳水玉皺眉:“他說的你就信?他又不是法律專家!還是得把合同拿來看看!” 山悠吞了吞口水,解釋:“那家公司是正規的公司,他們前天發的是一張合同初稿,我看了……應該沒什么問題。” “等等!”山越謹慎問:“在哪兒?能打出來不?弄出來先給我們瞅瞅。” 山悠只好去找小虎子。 一會兒后,她拿了兩張紙回來。 山越轉身去找薛凌幫忙。 薛凌忙得很,把合同拍了,發給何妙妙律師。 很快地,何律師打來了電話,說合同沒什么問題,公司是正規注冊的游戲公司,給的價格也附和當下的行情。 山越和陳水玉總算放下心。 “兩首歌,一首是兩萬塊,兩首則是四萬塊!”小虎子樂呵呵道:“小姐姐,幾天就幾萬塊!爽呆了!” 山悠羞澀低低笑了。 小虎子又激動道:“你的嗓音那么好聽,唱歌也好聽,可不能這么浪費了。我跟一個好哥們推薦你,他說讓你可以發一些唱歌小視頻或歌曲,他可以給你配一些圖畫,弄成一個自制mv,火的機會更大!” 山悠雙眼發亮,忙點點頭。 陳水玉和山越見女兒躍躍欲試,滿臉的期待,不忍心喊停。 “要不,你先回去,我留下陪陪她?”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