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不變法便只有死路一條! 所以王安石冒天下之大不韙。 他為了針對那些放高利貸,哄抬或者打壓糧價的奸商,下令將朝廷常平倉中的糧食種子折算成本錢,然后貸給農(nóng)戶耕種。 如此一來由官府插手,為貧苦農(nóng)戶提供耕種物資,從中收取一定的利息,非但打擊了奸商,也為朝廷增加田畝中的稅收。 這便是王安石變法的核心。 當王安石變法失敗之后,北宋便大勢已去,成了一塊奸商橫行,文人集團與食利者互相勾結,肆意妄為的大肥肉! 乍一看,靜兒說這個合作社的契約形式,大概和北宋青苗法差不多,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可是細琢磨卻又截然不同 區(qū)別在哪里呢? 北宋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是官辦,而這個合作社是民辦,這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形式。 張居正是什么人吶,他稍微一琢磨立刻便覺察到了民辦合作社的好處。 王安石的青苗法為什么會失敗呢,青苗法的本意是好的,可是問題處在了不該官辦。 官辦便會產(chǎn)生貪腐,會導致各地官員上下其手,所以最終反而加重了百姓負擔…… 可是這個合作社的辦法,讓張居正一下子茅塞頓開了。 民辦至少不會貪腐呀! 并且在這個合作社里,這些聯(lián)合起來種地的農(nóng)戶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合作關系。 如此一來,張居正體會到其中的妙處,不由得深深的吸了口氣,啪的又一掌拍在了桌子上。 “如此一來農(nóng)戶們連成一氣,抱成了一團,至少擁有了一定的話語權,便不會被奸商肆意宰割了。” 這個辦法好呀! 張居正越想越覺得妙。 這比青苗法高明何止百倍,既保護了農(nóng)戶,又保障了朝廷的歲入,想出這個辦法的人真是個天才! 農(nóng)戶有錢了,朝廷從田畝上獲取的賦稅徭役不就增加了么。 不過…… 這個辦法對農(nóng)戶好,對朝廷好,對天下人好,可也不是對所有人都好,必定會得罪許多人。 那些人叫做奸商,食利者。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