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人在大宋,無法無天正文卷第二百零七章為理想而奮斗趙駿對災民們的承諾,如瘟疫一般發散了出去,也讓荊湖南路轉運使王遙苦不堪言。 因為兩稅法制度下,他今年要籌集足夠的糧食送到真州去。 田稅在夏季的五月初一日以及秋季九月初一日收,納畢時間一個是兩個半月,一個是三個半月。 這也就意味著湖南的田稅是在七月底差不多收完,只是礙于突如其來的暴雨,才剛剛出發到岳州就被洪水阻隔,現在還在岳州轉運倉庫里。 趙駿大手一揮,立即讓人去岳州把糧食重新運回來,用來救濟災民。 那他今年的政績就算是完蛋了,以后升遷無望啊。 但顯然胳膊拗不過大腿,他也無能為力。 不過王遙沒多久就想通了。 如今政制院掌權,知院又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政績這種東西,還不是知院一句話的事情? 把今年的夏糧收齊了交到朝廷是政績,可突然暴雨來了,洪水漲了,把糧食救濟災民,那不也是另外一種程度上的政績嗎? 只要災民一個不餓死,只要來年土地還能豐收,那么功勞簿上,知院大人總歸是要給他記上一筆。 所以在短暫地糾結之后,王遙也是迅速改變了立場,堅定支持趙駿的決定。 趙駿這邊挪用賦稅則毫無負擔。 因為宋朝的賦稅以兩稅、商稅、鹽酒課、茶稅、免役錢等為主,其中兩稅雖然占了一定比例,但比重已經越來越低。 從趙匡胤趙光義時代占比百分之七十,到趙禎趙頊時代,占比已經下降到百分之三十。 像荊湖南路在趙禎時期一次夏稅運糧大概只有六十萬石左右,按照汴梁常年維持在二到四百文一石的稻米、麥子價格,取平均值三百文,約值二十三萬貫。 一年下來,荊湖南路要交的農業稅不到五十萬貫。 仁宗朝北宋有十八個路,除了淮南東路、淮南西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兩浙路這幾個產糧大省每年的農業賦稅都超過百萬貫,每路都會運兩三百萬石去開封以外,其余諸路基本都是幾十萬貫。 總計來說,光農業稅,全國各路加起來一年到頭也就那么一千多萬貫的水平,還不如趙駿這幾年到處抄家幫趙禎賺的錢多。 因此挪用的這點賦稅本身就不會對朝廷那邊造成太大影響。 這些日子趙駿除了在長沙巡視以外,也前往其余災區,他以前雖然在淮南去過災區,但畢竟那時候的災區已經經過三年恢復,情況已經改善了許多。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