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人在大宋,無法無天正文卷第一百九十七章貪腐案完結,良方妙藥考慮到惹怒趙駿的后果,趙禎思量再三,決定還是不犯傻,一切以趙駿的意思為主。 結果就是朝廷正式下發了淮南賑災貪腐案的詔書,事情始末都發在了邸報上,還有汴梁的報紙也大肆渲染,將那些人的可惡公布于眾。 一時間汴梁不管是官場還是民間,都因為這件事情引起了軒然大波,滿朝議論聲音不絕于耳,對這些人的行徑群起而攻。 說到底,宋朝官場確實黑暗。貪污**、欺壓百姓、無惡不作幾乎是常態,真正清廉和正義的官員只是少數。 然而朝廷中央官員其實更講究清流名聲,甭管私底下怎么樣,至少表面上奉公守法,維持清官形象。 即便是夏竦這樣的卑鄙小人,也只是在合法范圍內自己做生意,從不敢貪污受賄。 所以趙駿雖然對夏竦的感官很差,可他確實沒什么把柄將他處置掉。除非趙駿直接以為了一己私欲把他降職,否則在律法上還真拿夏竦沒什么辦法。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自詡清流的官員在得知有人做了這樣的惡事之后,自然是彈劾遍起,勢必要將這些害群之馬給處置,彰顯朝廷正義。 有了這樣的大義在手,政制院便順水推舟,下達了政令,讓各路的負責人將所有涉案的案犯羈押起來,押回汴梁受審。 而且還特意提及,這次審判將由大理寺、審刑院以及御史臺聯合執行,務必要做到公平公正。 聽到這個消息,三個衙門高興壞了。紛紛喜形于色,彈冠相慶。 贏了贏了。 他們總算是獲得了勝利。 趙駿不在汴梁,大宋的司法權終于又再一次落到了他們手里,不再像以前那樣,被皇城司壟斷了一切權力。 于是三個司法衙門立即行動起來,聯合發出通告,立即捉拿犯法的官員。 不過他們還是慢了一步。 名單上除了離得遠的,比如在河北、陜西、四川、山西等地的,只要是在東南區域,基本都被趙駿給逮住。 畢竟趙駿行動是在六月份,而朝廷得到信,再把這些人的罪行公布,引發輿論關注,讓趙駿的行動占據名分大義基本上已經是七月份,中間相差了一個多月。 這段時間足夠趙駿四處抓人了。 而且楊崇勛的陳州雖然就在汴梁南面,離汴梁咫尺之遙,可離淮南也不遠啊。 所以幾乎是三司衙門聯合執法的隊伍歡天喜地去拿人的時候,陳州的地方官就告訴對方,幾天前楊崇勛就被軍隊抓走了,讓人白高興一場。 跟黃惟等人比起來,楊崇勛可是做過宰相的大魚,可惜沒落到他們手里,這令大理寺、審刑院以及御史臺的人非常遺憾。 不過抓到黃惟也不錯了,馬上開審。 而趙駿這邊。 等到七月份的時候,他就已經把所有能夠抓到的犯官全部逮住。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