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兩項工作乃是府丞(同知)最重要工作,當然還包括諸如馬政、河防江防海防等事務,也需要府丞直接管轄兵房和刑房兩房事務。 而作為治中,主要職責是糧儲、薪炭、水利等事務,相較于府丞,治中的工作更為具體,不但和五通判來往更為密切,而且還要負責管轄六房中的戶房、工房事務。 相比之下,通判和推官更像是部門實權長官一般,像順天府五通判,主要負責的事務也包括賦役、課稅、屯田、水利、鹽務、工礦、商貿,其實很大程度就和治中所管轄的事務有重疊,那么作為品軼更高,權勢更重的治中,自然而然就應當對通判們有領導指導和糾正的權力,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卻還是要看具體情形。 畢竟通判和推官與府丞、治中一樣,都是佐貳官,從本質上來說,都是直接對府尹負責,并不對府丞和治中負責,府丞和治中更像是分管領導,而非有決定權主宰權的直接領導。 也就是說府丞和治中實際上都類似于府尹的副手,府丞地位更高,權力更大,而且具備在府尹不在時署理衙門一切事務的資格,而治中更像是一個單純的協助府尹的事務性助手。 回到自己公廨中,馮紫英就讓汪文言把刑房司吏叫來。 刑房司吏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雖然他只是一個連官都不是的吏員,但其長期在刑房中經營,許多人甚至是世代累積,子承父業,像順天府的刑房司吏李文正的叔父之前就是大興縣的刑房司吏,后來李文正在其叔父病故后接任了大興縣刑房司吏,因為表現突出,才又被調到了順天府刑房擔任司吏。 作為刑房中吏員之首,司吏可謂對整個順天府的刑、獄事務了如指掌,甚至不必另外一個刑獄事務的大佬——司獄司司獄遜色多少,雖然人家是官,他卻只是一個吏。 司獄司司獄只能局限于到案的案犯管轄,但刑房卻能延伸到外,而且吏員比起官員來行事更為靈活方便,接觸外界更寬泛,往往都和地頭蛇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就像這位李文正,在大興縣當刑房司吏時就和倪二有著瓜葛,只不過李文正到順天府當刑房司吏時,那就是倪二這些人需要攀附的粗腿了,一直到倪二攀上了馮紫英這條超級粗腿,才算是和李文正重新具備了對話資格,而現在馮紫英出任順天府丞,那李文正和倪二基本上就算是一條戰壕的盟軍了。 “先前吳大人議事時,向宋大人提及了通州蘇大強一案,要求宋大人盡快重新審理以平息事態,我看宋大人臉色很難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日議事,重點事項不多,主要就集中在這一樁事兒上。 照理說尋常刑民案事件,縣里便能定案,超過刑杖一百一百的須報府衙,而徒刑流刑均須由府衙復審,同時報刑部復核,但是涉及到命案,最為復雜,如果是情況明晰簡單的,縣衙初審,移交到府衙審理,而府衙這邊一般說來是由刑房復查,推官復核,最后要由府尹主審,最后報刑部乃至三法司會審,皇上勾簽。 當然要報到三法司會審,就不僅僅是尋常命案了,那一般都是影響力巨大的大案要案,而尋常命案,一般說來也就到刑部就算是終結,皇上勾簽不過是一個等時間走程序的流程罷了。 而較為復雜和重大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府州縣都要到場,根據情況來決定是否是府衙直接接手,這一般說來是由府丞(同知)和州縣的知州知縣會商決定。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