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直至此刻,林帆方才露出恍然大悟的姿態(tài)。 原來,死亡的危機,并非來自于詭影,而是來自于封印詭影的三顆棺材釘。 每拔出一顆的代價,便是一條性命……極為高昂! 在這等規(guī)則之下,要想尋求破解之法,根本不可能! 如若只是,拿人命來填,倒也不難。 就在回魂戲院之中,一樓的準備室之內(nèi),還有數(shù)十位活人,為了求生,苦苦掙扎。 反正都是死路一條,倒不如由林帆出資打賞三十枚黃色賞牌,暫且保住他們的性命,帶至二樓,再趕去赴死。 雖說,結局注定滅亡,同樣要死……可林帆相信,只要能夠談妥好處,在求生無門的前提下,總會有人愿意,死之前為外界在意的人,留下點遺產(chǎn)。 就比如,給外界他們的父母孩子、愛人親朋等等,留下一大筆錢……諸如此類。 只可惜,林帆雙目瞳孔微縮,落在啟示黃頁的其中一行字眼之上。 ——誰來放它自由,它就甘愿成為誰的契約詭異。 這該死狡詐的詭異! 此言的意思明了,從字面理解,哪怕林帆驅使活人,耗三條人命,拔出三顆棺材釘……它完全可以拒絕與林帆契約,因為放它自由的活人,早就死絕了,自然不算違反約定承諾。 而啟示黃頁上的內(nèi)容,代表一段時間未來所發(fā)生的事項。 所以,就算林帆看破了棺材釘代價的陷阱,只怕依舊難以讓詭影更改契約條件。 畢竟,作為破道級別的詭異,本就高高在上,視活人為口糧,生死予奪,當做螻蟻。 能夠讓詭影提出契約條件,已是它在被封印狀態(tài)下所作出的讓步。 再想令其,在契約條件上再讓一步……跟妄想做夢差不多,難以辦成。 換言之,眼下的麻煩,眼看陷入無解的僵局。 正在三人,凝神思索之際,先是紙頁上的文字逐漸消失,而后紙頁像是燃起無名火,漸漸凋零、點點燃燒。 直至最后,化作飛灰,消散不見。 唯有一次使用的次數(shù),一經(jīng)使用,便徹底消失,再無重復利用的可能。 林帆暗暗幾分可惜。 根據(jù)紙頁上所顯現(xiàn)的內(nèi)容,實際上難有解決之法,又搭上如此珍貴的一張啟示黃頁,著實虧損慘重。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