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333章 竊命筆記的偉力!(求全訂、自訂 夜色漸深。 書房外,月明星稀… 書房內… 陸離身子自然坐直,左右的瞳孔中,古樸的石英鐘若隱若現。 他手握著鋼筆,遒勁的鋼筆字跡從筆墨中緩緩流淌。 那一粒粒字跡,在落成于紙面時,也不知是否是錯覺,一字一字散發出瑩瑩的光芒… 字跡暗淡… 此刻的陸離,正處于一種與平常完全不同的玄妙狀態中。 現在,坐在書桌前的陸離,甚至可以說,是‘時間規則’的具現化。 是‘時間之神’在凡塵中的外顯。 他在書頁中,寫下的每一個字跡,都是‘規則’的凝固。 ‘竊命筆記規則須知:’‘第一、名字被寫入到竊命筆記上的人會死亡。’‘第二、寫名字的時候,如果不在腦中想著該人容貌的話,無效。因此,03同名同姓的人不能一次全部被殺。’‘第三、寫完名字后如果在人間單位的40秒鐘時間內寫下死因的話,會依其發生。’‘第四、不寫死因的話全部默認為心臟麻痹而死。’‘第五、寫下死因時,會有額外6分40秒的時間可以記入詳細的死亡情況。’陸離一字一句的寫下規則。 他借鑒某部漫畫中的內容… 陸離停頓,鋼筆懸于紙面,燈光在金屬的筆頭上游走。 他露出思索。 源源不斷的感悟,涌現在其腦海里。 陸離知曉,相關于‘竊命筆記’的規則設定,必須要均衡、合理,如若不然,則失去效力。 他,繼續寫到:‘第六、死亡狀況的設定必須符合常理,必須是該人能力范圍以內的事情。’‘第七、不管是自殺死還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導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狀態將會導致第三者的死亡,那麼被寫下名字的人只會在不導致第三者死亡的狀態下心臟麻痹死。’‘第八、無法殺死,人間命格至高的尊貴者。’‘第九、無論寫多少頁,竊命筆記的頁數不會用盡。’‘第十、喪失竊命筆記所有權的人,關於竊命筆記的記憶會隨之消失。’陸離不斷書寫。 一直寫到第九十九條規則,腦海中,才收到了冥冥中的‘完成’信息。 ‘第九十九條、竊命筆記中死去的人類,其剩余壽命歸屬時間規則的掌控者陸離所擁有。’最后一個字落下。 整本筆記本發生變化。 它那黑色的封皮深處,被烙印上了古樸石英鐘的痕跡。 陸離從玄妙的狀態里清醒。 他看著面前的筆記本,神情動容。 這本筆記本,可以說,已經成為了小說中,那所謂的‘超凡物品’。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