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狡辯-《四合院之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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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忠雙手帶銬子抽著煙,立馬就引來了2名鐵道部門的公安。過來檢查了一下證件后轉身就走。
“鐺!鐺!鐺!鐺…”
工作人員搖晃著手中的木把銅鈴鐺,一邊攆著站在鐵軌上的群眾,一邊示意大家伙火車要進站了。
周文忠倆人排著隊,踏上了回京之路。
一共就140公里的鐵路,火車足足開了3個鐘頭。倆人走下火車又接著步行了5公里,才從京城東站來到紅星派出所內,張所長和王干事已經在此等候多時了。
張所長先把下屬打發走,從抽屜里掏出周文忠上次的審訊記錄,攤開擺在桌子上。
“坐吧。還等著我跟你客氣兩句啊?”
“誒。”
周文忠雙手抬起鐵椅子的擋板,欠身坐了下去。
“周文忠我現在問你,你除了天橋詐騙之外,你其他的犯罪地點在哪兒?”
周文忠一臉疑惑的反問道:“我沒詐騙啊?”
“咳…”
王建平清了清嗓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說道:“既然沒詐騙,那你上次是咋進來的?這上面不是你的簽名和手印嗎?”
“是我的手印,可您二位得給我個解釋的機會吧?我上次在天橋擺攤,就是單純的為了給逃荒人員籌集些善款。后來我被天橋派出所給抓回來了,所以這些錢我壓根就來不及捐出去,您說是吧王干事?”
王建平抽著煙,心里聽明白了周文忠話里的威脅。上次在自己家時沒有直接制止,這事兒鬧大的話就是縱容。對自己或多或少都會有些影響。
張所長說道:“還是我來問吧,周文忠你剛才說是善款。你向哪個單位報備這次捐款了?如果你發動捐款的行為沒有經過相關單位的審批,那就是違法行為。”
“我是在公共服務缺位的前提情況下,個人和群眾自發性的捐款行為。這是具有樸素的正當性,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畢竟政府市政和司法裁判,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增加社會福祉,而不是為了減少社會福祉。
即使我觸碰到了犯罪的邊界線,上級單位也可以考慮不追究我的刑事責任,采取更加溫和的處罰方式。比如批評教育的手段,這樣才能夠起到更好的社會效果。
而且我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我只能說是用錯了方式方法。從主觀上來看,我就是為了幫扶困難群眾。從客觀上分析我擺攤的行為,雖然沒有去相關單位報備,但是一句話說到底。那8毛錢還在捐款箱子里呢,我一分都沒動。”
“還有就是從事實角度出發,他們說我這是在搞詐騙。我那天一共籌集了8毛錢的善款,但是我往外賠了2個二合面的饅頭呢!8毛錢能買到2個不要糧票的,3兩重的饅頭嗎?我是詐騙嗎?我是被騙!”
周文忠長篇大論的自辯講完了,張所長和王干事倆人身體后仰依在靠背上。一個翹著腿抽煙,一個雙手捧著茶缸轉來轉去。
沉默2分鐘后,王干事放下茶缸說道:“你不要把問題繞開,現在不是跟你討論詐騙這兩字的意思,而是問你這次捐款之前,有沒有做類似的事。張所長你是這屋里的最高領導,而且周文忠的案子也是你們審理的,你看呢?”
“他不是我們審的,周文忠屬于天橋派出所移交過來的。我們對他的判定和罰款,都是基于天橋派出所那邊給出的處理意見。”
“哦?還有這事兒?”
周文忠聽著倆人假模假式的對話,把頭歪在擋板上,閉著眼睛休息。
“你那些天不在京城,所以這案子的過程你不清楚。”
“天橋派出所是基于哪點考慮?才給周文忠判了這么久的刑期。”
“情節的惡劣程度,事后的影響力。交代問題的態度,最后就是周文忠有沒有悔過表現。”
兩人就周文忠認錯態度探討了15分鐘。天橋擺攤的后續影響情況討論了20分鐘。最后又把話題成功的引到了定義層面。開始爭論箱子里的錢究竟屬不屬于善款?
倆人喋喋不休的爭論聲,成功的把周文忠給說睡著了。
再次醒來已經是1個鐘頭以后的事。周文忠先擦了下嘴角的口水。
“那他要是捐過呢?”
“可他要是沒捐呢?”
“他不是準備去捐嗎?”
“準備去,就是還沒去。”
王干事拿起茶杯“噸噸噸”一飲而盡,用力把茶杯摔在桌子上。
“周文忠你自己說!你有沒有捐款表現?”
“我還沒來得及捐,但是我已經籌集到了一些錢。”
“張所長你聽,他已經籌集到捐款了。正準備捐呢。”
“咱們倆爭個什么勁兒?具體的要看周文忠怎么回答。”
“張所長你說的對,我對你們的審訊流程和案件判定都不懂,我不太好發表意見。但我仍然保持我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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