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單一個開封府,賑災的滎陽、汜水、滎澤、鄭州、密縣、新鄭、中牟、祥符八縣知縣有七個知縣存在貪腐情況,從最多的鄭州縣令侵吞賑災銀一萬五千兩,到汜水知縣侵吞災銀二千三百兩,只有中牟一縣因為賑災銀只有三千兩,知縣為人清廉沒有侵吞賑銀。 除開封府外,其余菏南的衛輝府、彰德府、菏南府、汝州、許州、南陽府、陜州等州府,也是處處貪墨,府府侵吞賑銀,觸目驚心! 單菏南一省之地,分配的35萬賑災銀中,就有31萬兩被吞沒,加上正常的路耗和購糧損耗,真正用于賑災的,只有3萬余兩。十不存一! 整個菏南官場,完全爛了。 咸豐徹底被激怒,大清官場的糜爛,菏南官員的貪腐,讓他徹夜難寐。 他當即連下幾道旨意。 一是算賬,所有跟本案有關的官員,從上到下,一個也不放過。 對于直隸總督訥爾經額,咸豐本就對其圍堵長毛賊北伐軍不順有些不滿。 新任的欽差大臣兼都統勝保,奔赴菏南圍剿長毛賊匪,一直苦于糧草供應不上,便上奏咸豐多次訴訥爾經額牽制太多,提供后勤不力。 如今再加上賑災滅蝗不力,現在又出了這么一檔子事情,當下便下了狠手,將其革職,發往回疆效力贖罪。 對菏南巡撫英桂,咸豐對他印象還不錯,便從輕發落了,只是革職,降為菏南按察使,并攤賠白銀二萬兩,罰俸三年。 而其余的菏南布政使和按察使,因皆為漢人,就沒那么好運了。全部以賑災不力,玩忽職守之罪革職打回原籍,沒收全部家財收歸內務府的內庫,至于為何不是戶部國庫,誰敢去質問皇上? 而對于幾名主要案犯,就不光是革職這樣輕松了。 第一個是開封知府賈臻:他收受主犯滎陽縣令王琨賄銀3000兩,明知王犯冒賑而不管不問,并伙同王琨與其他知縣,貪贓枉法,并且唆使手下行兇殺害前來查處的上級官員,其罪大惡極,按律例,判以刑挾一次,再行斬首。 第二個是滎陽縣令王琨:他冒領賑銀一萬三千兩,其入己之數達一萬兩之多,已屬法無可貸,且因此謀毒李炎昌斃命,實屬貪黷殘忍,莫此為甚,著立即處斬,抄沒全部家產。 并且,咸豐深恨此人,立即處斬還不算,為了解恨,將王琨之人頭用石灰腌制,懸掛于黃州府李炎昌墓前悔罪。而王琨的長子才十三歲,也被收監,待歲滿成年后流放新疆。 第三撥人是直接行兇的滎陽縣衙役和師爺、李炎昌隨從,李炎昌隨從已被害死,但滎陽縣衙役和師爺隨主查賑,膽敢貪利肆逆謀害上官,更兼殺人滅口,實屬罪盈惡極,均按‘雇工人謀殺家長、照子孫謀殺祖父母者,皆凌遲處死’律例,將這幾人全部各重責四十板再行凌遲處死。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