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楊志義在醫院住了幾天,又是蕭嬈,又是許英娘,兩個女人帶著孩子來來往往,醫院里面對他們的傳言,自然很多。 尤其是蕭嬈,她是本城有名的,嗯,‘傻子’,又是入贅,又是倒貼的。 底層勞動人民,最愛這種八卦了。 幾個保安把三人的來歷打聽得清清楚楚,蕭紅凌一個小丫頭片子,明叔一個下人,他們直言轟親爹/主子走,保安們當然不敢聽,怕日后落麻煩,但是蕭嬈發話了。 那就不一樣了。 按照老觀念,贅婿和童養媳一個等級,犯了錯讓主家打死都是有的,楊志義身邊有外室有私生孩女。 人家主家姑娘要轟他,完全是理所當然。 保安們毫不猶豫,上前把楊志義按住,連同許英娘、楊恬恬和楊蘭昌,他們推著四人往外走。 “放開,哎啊,疼死老子了,你們這些下賤東西,快點放開了!” “天啊,救命,非禮啊,你們住手!” “不要碰我,媽,爸,救我……” “我是楊家唯一的男丁,我是蕭家繼承人,你們是什么東西?膽敢用你們的臟手碰我,快開松開,快點松開,要不然,我讓警察抓你們!!” 楊志義等四人,拼命掙扎叫嚷著。 其實,楊志義喊的聲音最大,倒不是氣憤,而是……他四肢殘三肢,保安們揪他哪兒,他哪兒就疼。 太痛苦了。 所以尖叫聲格外凄厲。 可惜啊,醫院們,尤其是外國人投資的外科醫院,他們是認錢不認人的,人家那兒的保安對待‘上帝’(消費者)非常有職業道德。 他們只遵從‘上帝’的旨令,‘上帝’說要轟,他們絕對執行,于是,完全不顧楊家四人的痛呼、吼叫、威脅、乞求,他們把那幾個扭著胳膊,直接推出了病房,踢出了走廊,轟到了醫院外面。 甚至,在他們想要往回闖時,直接用電棍‘捅’他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