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等等,嬈兒,嬈兒,剛剛,剛剛是我的錯,我不應該兇你,我都聽你的,你,你別生氣好不好?” “你看我傷成這樣,是,是身體太難受了,所以才會口無遮攔,我現在同意,我什么都同意了。” “嬈兒!” 楊志義身為‘小白臉’的本能,讓他感覺到事情不好,趕緊壓下心頭的燥意,他拼命扯動嘴角,溫聲細語地朝蕭嬈笑。 “你聽話,我們有事慢慢商量!” “沒得商量!”蕭嬈卻絲毫不吃他這一套,冷聲兩聲,揚起下巴,她道:“楊志義,你別再騙我了!” “我不會再上你的當,你騙了我這么多年,我受夠了。” “我要跟你離婚!” 是的! 民國時期,是可以離婚的,而且,離起來真的是簡單方便,直接登報通告就算是‘解決婚事’了,都不需要對方同意。 那個時代,很多反封建的文人都是這么做的,他們找到了新愛情,新的又有學問,又有氣質的自由戀愛者,就把鄉下伺候父母的封建小腳老婆給‘公開離婚’了,然后,公然和自由戀愛的對象同居,以‘夫妻’自稱。 有的稍微墻壁些的鄉下,那些原配小腳老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成為‘休婦’,依然辛辛苦苦伺候公公婆婆,照顧家里,撫養孩子呢。 男人們可以這樣干,蕭嬈自然也行,更何況,楊志義當初入贅是簽了文書的,只要蕭嬈想,隨時都能讓他凈身出戶。 誰讓他有錯在先呢? 誰家入贅女婿,養著外室和私生子女的。 許英娘那三個人,蕭嬈愿意包容的時候,不算個什么事兒?她要不愿意了,直接就是‘罪名’。 【原身的人生啊,等于斗地主抓了四個2和兩王,結果開局四帶二打出去了,真是,讓我都不知道怎么說好!】 【害人害己的。】 蕭嬈都無語笑了。 黑胖胖和9527也是深以為然,同時嘆氣道:【誰說不是呢?不過,幸好你來了~~】 第(3/3)頁